安徽省粮食局出台全省粮食流通执法督查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指导意见

03.05.2018  20:50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推进,新时代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不仅需要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查处涉粮违规行为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还需要充分依靠监察委员会和公安部门的力量,为粮食系统稳定有序贡献力量。

近日,省粮食局依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主动适应粮食流通监管新形势,出台了全省粮食流通执法督查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深入贯彻《监察法》的立法精神,明确了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线索,要坚决依法移送至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