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选拔推荐技能拔尖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

18.05.2015  20:16

各市粮食局,广德县、宿松县粮食局,省局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选拔推荐技能拔尖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粮办人〔2015〕11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拔推荐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以下简称技能拔尖人才)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条件

技能拔尖人才选拔面向各类粮油企业的高技能人才,重点选拔培养粮食行业急需技术领域的技艺精湛、成绩显著,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技能拔尖人才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备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当水平。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粮食储藏、物流、质检、加工、信息化等领域生产一线中,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实现技术突破,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在粮食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科技新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取得明显的效果和较高的实用价值。

(三)在培养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产生辐射效应,取得较大成果。

(四)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全国粮食行业技术能手”或省级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积极参与技术技能革新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二、选拔推荐数量和程序

(一)选拔数量。2015年国家粮食局将选拔首批技能拔尖人才50名,建立首批技能拔尖人才工作室10个。各地在选拔推荐候选人时,应严格按照选拔范围及条件,兼顾各个技术领域和非公有制企业。

(二)选拔程序。各市粮食局、省直管县粮食局、省局直属单位负责组织辖区内技能拔尖人才的遴选推荐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基层单位生产一线,通过层层选拔的方式提出推荐人选,并经评审后报省粮食局。省粮食局组织行业相关领域专家,对候选人技能水平、技术革新、传技带徒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技能拔尖人才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向国家粮食局推荐的技能拔尖人才人选。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粮食局、省直管县粮食局、省局直属单位于2015年5月31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省粮食局人事处:

1.推荐报告。需说明各单位预审推荐和评审情况等。

2.推荐表。包括《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候选人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

3.电子版数据。推荐报告和推荐表电子版数据,刻制成数据光盘后报送。

4.与推荐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国家粮食局将于2015年下半年举办首期技能拔尖人才培训班,并开展技能拔尖人才工作室申报工作。技能拔尖人才工作室由技能拔尖人才所在单位自行申报,国家粮食局组织专家评审后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授牌并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联 系 人:柯学峰、杜丹丹

联系电话:0551-62870621,62870561

通讯地址:合肥市芜湖路319号省粮食局人事处

邮      编:230006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 1.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2.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候选人申报表

 

 

  安徽省粮食局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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