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拟变更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企业的公示

05.06.2017  10:22

根据《安徽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办法》和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变更巢湖粮油储运公司等3家企业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5日至6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实名向安徽省粮食局仓储处反映。

电话:0551-62870630

传真:0551-62870632

 

附件:拟变更2017年安徽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企业名单

 

 

安徽省粮食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