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9类大病患者将获定点救治

11.02.2017  10:06

   中安在线讯 据江淮晨报报道,针对农村贫困人口患9类大病,我省将根据病情轻重缓急有计划地组织救治对象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记者昨日从省卫计委了解到,日前省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根据该方案,我省计划利用三年时间,使农村贫困人口、特困人员以及低保对象中,罹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9种大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最大限度地减轻救治对象及其家庭的病痛疾苦和实际自付费用。

   病种 9类大病贫困患者将获定点救治

  根据《方案》,我省将利用三年的时间,组织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救治人群为全省“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经省民政厅核实核准的全省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9种大病的患者。9种大病分为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

  根据《方案》,本项工作被分为准备、实施和评估三个阶段。记者了解到,该工作自去年12月启动,目前已处于实施阶段。按照要求,救治将选择定点医院,优先选择区域内医疗救治能力强、医疗质量高、服务态度好、交通便捷的医疗机构,综合考虑救治所需的医疗服务、减少患者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原则上安排在县级医院。县级医院不具备诊疗条件的,可以设置在市级以上三级医院。

  根据《方案》,我省16个市2个省直管县共设定点医院131家,其中省级医院1家、市级医院25家,县级医院105家。安徽省立儿童医院为省级救治定点医院,负责对市级医疗机构不具备救治能力和条件的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贫困患者进行救治。

   费用 “一站式”结算

  为有效控制费用,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的病种,基本医保(新农合)实行按病种付费管理。病种付费定额执行省医保(新农合)管理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并实行动态调整制度。原则上同一病种市级医疗机构按照省级医疗机构的90%左右确定定额标准,县级医疗机构按照市级医疗机构的90%左右确定定额标准。

  贫困大病患者在联网定点医院就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其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通过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即时结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以及个人自付费用。贫困患者只需交纳个人自付费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政府兜底资金由医疗机构垫付。医疗机构按照程序和有关规定申请垫付资金的回补。

  指导

  为保障医疗救治质量,《方案》要求,各地建立疑难重症病例会诊、远程会诊、转诊、巡诊机制,实施转诊备案管理,通过与基本医保管理信息系统联网的转诊信息系统进行操作,急危重症电话向基本医保管理经办机构告知备案,并在5个工作日内补办转诊手续。

  此外,市级医院成立9个病种专项救治专家组,通过对口支援、巡回医疗、派驻治疗小组、转诊等方式开展救治。省级医院对大病专项救治的疑难重症病例进行专业技术指导以及开展专业质控工作等。

  各地根据台账登记的救治对象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其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各定点医院合理设置医疗服务流程,配备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为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实施医疗救治。

原标题:9类大病患者将获定点救治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佟人冬 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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