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台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对不起 没有公函恕不接待

18.08.2014  13:14
导读:日前,合肥市接待办召开会议集中学习《合肥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公务接待“33条军规”正式走向实践,公务接待的部分细节也浮出水面。并非是只要公务人员来了都可以得到接待,投递公函将成为来访前的不可跳过的环节。 “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或公务通知,告知时间、内容、人员、行程和相关事项。

今后公务人员来合肥公干,如果没有公函将不安排接待;公务接待方面,地区或部门领导人不得参加迎送,标准间和家常土菜成为食宿标配,陪餐人数也有了严格控制,不是想吃都能来吃。日前,合肥市接待办召开会议集中学习《合肥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公务接待“33条军规”正式走向实践,公务接待的部分细节也浮出水面。

来访前请递公函,否则不予接待

何为公务接待?根据细则,公务接待范围较广,主要包含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今后,接待单位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当由派出单位或个人负担的费用。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得要求将个人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但并非是只要公务人员来了都可以得到接待,投递公函将成为来访前的不可跳过的环节。 “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或公务通知,告知时间、内容、人员、行程和相关事项。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新规,公务接待今后将实行公函制度。这也就意味着,无公函或公务通知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将一律不予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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