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转发全国总社等关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托管项目指引及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

18.08.2017  21:46


各市供销社,广德、宿松县供销社:

现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托管项目指引(2018-2020年)的通知》(供销经联字〔2017〕2号)及《关于2018年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托管项目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供销经投字〔2017〕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申报要求

1、从今年起至2020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社项目统一调整为供销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托管项目。各级供销社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项目指引的相关要求,指导项目单位编写项目建议书(编写大纲见项目指引附件1),根据实际申请中央财政扶持资金规模。项目建议书是纳入省级项目库的重要依据,审核入库后,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议书来编写可研报告,项目建议书与可研报告要保持一致性,不可有过大出入。

2、各级供销社要严把项目初审关,要确保申报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合规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申报资格。项目单位要科学制定并认真填报项目绩效目标,各级供销社要认真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贯彻项目准备、立项、实施和检查验收各环节,定期跟踪监管项目绩效情况,改进项目管理,确保完成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表详见项目指引附件2)

3、以前年度立项扶持、尚未完成竣工验收手续的农发项目,已申请2018年其他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及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

1、项目实行逐级申报方式,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供销社经实地考察后逐级申报。各级供销社要积极会商同级财政农发部门,做好“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审核比对”工作。

2、省社对项目进行汇总、筛选和初步审查,经商省农发局后报送至总社,经总社初步审核确定为基本可行后方可纳入省级项目库,入库项目须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参考以往年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

3、省社指导项目单位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待国家农发办和总社下达中央财政资金指导性指标和数量后,会同省财政(农发)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纳入省级项目库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选项,拟定立项方案,报总社备案,并编制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

4、省社会同省农发局对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进行批复,督导项目单位如期完成建设内容,按时组织竣工验收。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请各地于2017年9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社合作经济指导处。申报材料包括:1.上报文件2份,简要说明项目申报组织情况,并附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1);2.单个项目初步审查意见表(格式见附件2-2)、单个项目建议书纸质和电子文档(包括项目建议书编写大纲附录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逾期申报概不受理。


联系人:周燕南,联系电话:0551-6266365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

公室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

合开发项目土地托管项目指引(2018-2020

年)的通知

2.关于2018年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

托管项目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

/UploadFile/3/2017/8/20170818155568676867.docx

/UploadFile/3/2017/8/2017081815559368936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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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8月18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我省日前制定颁布了《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财政厅
安徽省供销社2017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