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市政府质量奖下月评选出炉

22.04.2015  12:33

  4月21日从市质监部门了解到:第四届合肥市政府质量奖将于下月评选出炉。值得一提的是,为鼓励企业提升品牌意识,今年在评选市政府质量奖的同时,首次增设提名奖。

  市政府质量奖,是我市质量领域最高级别奖项,于2011年开始评选,每年评选一次。去年11月起,我市启动了第四届合肥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根据规定,市政府质量奖每次获奖企业不超过3家,获奖企业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奖牌,并给予每家获奖企业一次性奖励60万元。同时,根据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纪要,第四届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增设提名奖,每次获奖企业不超过5家,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奖牌。

  那么,申报市政府质量奖有什么门槛呢?根据规定,申报对象需是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进行生产经营等业务活动3年以上,建立并稳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同时,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在本行业内的经营规模、实现税收、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国内、省内或本市领先地位,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相反,最近3年内有质量、安全生产、环保、公共卫生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较大产品质量问题的,不得申报。

  本次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将本着“公开透明、科学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从4月28日开始陆续进入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现场考评、演讲答辩环节。然后,由评审专家组对相关企业进行综合评价。5月中旬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确定获奖初选企业名单。经过公示后,在5月底确定最终获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