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30.09.2017  08:28
      9月28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詹夏来、沈素琍,副主任梁卫国、宋卫平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梁卫国主持会议。   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0人,符合法定人数。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本次常委会会议开展脱贫攻坚专题询问。受主任会议委托,宋卫平就此作了说明。他说,开展这次专题询问,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的内在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支持和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年度攻坚目标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听取了副省长方春明代表省政府作的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他说,今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共同努力,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再加劲、再努力,全力冲刺,打好今年收官之战,努力实现再战再捷,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于今年7月组织开展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受检查组委托,省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主任委员梅劲向会议报告了检查情况。在报告了实施“一法一办法”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后,他说,要进一步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法定职责,提高污染处置能力,完善防治政策支持,强化固废综合利用,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更好地推动“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   会议听取了省发改委主任张韶春受省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在报告了我省县域经济发展基本情况之后,他说,下一步,要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为总抓手,扎实推进县域经济振兴发展工程,集聚资源要素,破解瓶颈制约,培植竞争优势,努力开创县域经济发展新局面。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案。根据任免办法规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刘志宏就有关人事任免案作了说明。       省政府副省长方春明、省法院副院长汪利民、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等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