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安监局荣获第六届安徽省“人民最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15.01.2016  23:40

1月13日下午,在合肥举行的第六届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上,阜阳市安监局被安徽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这是阜阳市唯一受到表彰的单位,也是安徽省安监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阜阳市安监局牢固树立发展绝不以牺牲人民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和坚决遏制非法违法行为、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底线思维”,在全省率先由党委政府共同出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会同公安、交通、建设、消防等部门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安全环境,全市连续7年没有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曾两次被评为“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

阜阳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智表示,“人民满意”这一光荣称号,是广大群众对公务员工作的最高褒奖,也是最值得珍惜的崇高荣誉。阜阳市安监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坚守廉洁自律底线,弘扬公务员队伍优良作风,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座右铭,把“三严三实”作为行为准则,激发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精气神,奋力争当“四个自觉”模范,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优秀公务员队伍。

责任编辑: 王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