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池州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06.09.2018  02:10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徽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经省委和省政府批准,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池州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9月4日下午,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池州市工作动员会召开,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梅劲作讲话,副组长贺泽群就做好督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池州市委书记王宏汇报了池州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及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并代表市委、市政府就做好此次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作表态发言。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雍成瀚主持。

梅劲指出,建立并实施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是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我省首次实现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全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获得感。在今年7月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李锦斌书记强调要“严督察”,要健全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发挥督察利剑作用,坚决查处 “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促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要通过督察,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得到全面落实,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梅劲强调,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池州市,主要督察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在池州的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等。督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件及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同时对蓝天保卫战、城市黑臭水体、饮用水源地、绿盾行动、固废大排查、长江经济带化工项目整治等重点领域开展督察。

梅劲要求,做好池州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和池州市委、市政府共同承担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池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协助配合督察组开展督察各项工作,严明督察工作纪律,实现环保督察和日常工作两不误、共促进。池州市各级党委政府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促进池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的台阶,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到新的水平。

王宏表示,此次省第二环保督察组进驻池州督察,既是省委、省政府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复查”和“再次会诊”,更是帮助我们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一次难得契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按照省第二环保督察组的要求,全力支持配合,全面接受督察,全方位抓好整改。要认识到位,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保证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圆满成功。要配合到位,在组织协调上积极作为不懈怠,在工作配合上自觉主动不含糊,在服务保障上倾心尽力不马虎,全力支持省环保督察组开展工作。要整改到位,聚焦问题抓整改,举一反三抓整改,着眼长远抓整改,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实际成效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上,贺泽群就做好督察配合、受理举报、宣传报道、督察纪律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同时就防止以环保“一刀切”应付环保督察进行了重点强调。

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池州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人大常委会联系环保工作的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联系环保工作的副主席,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委、市政府秘书长、相关副秘书长,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池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在市主会场出席会议。各县区设立分会场。

根据安排,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2018年9月1日-9月30日),进驻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66-2021781,专门邮政信箱:池州邮政27号信箱,微信公众号:安徽环保督察池州信访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