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部署开展第二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选活动

27.03.2017  12:13

近日,省民委下发通知,在全省部署开展第二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选活动,拟在今年9月份宣传月期间,评审命名一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旨在进一步加强省内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更好地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阵地作用。

 

本次参评对象覆盖全省范围内所有具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功能的文物博物类、革命纪念类、旅游文教类三类场所。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审命名办法》(国家民委令第1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分为宣传发动、申报推荐、综合评审三个步骤进行。具体为:3月,省民委下发评选活动通知,进行宣传发动;4-7月,各市同步开展市(县)级教育基地培育命名工作,并于7月底前完成推荐申报工作;8月,省民委组织进行材料初审、实地考核;9月,召开评审会议,完成评选命名等工作。为确保符合标准、好中选优,省民委专门制订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测评指标》,从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基础实施、服务能力、保障措施五个方面细化分值,作为本次综合考评一项重要依据。

 

评选命名第二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是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省民委贯彻落实2017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的一项重要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