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7岁男童被电动车撞成十级伤残 肇事者逃逸

12.10.2015  11:03

合肥7岁男童小军(化名)今年4月份在小区里被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撞伤,可是骑车男子随后借故离开,小军忍痛爬回家,向父母求救。报警后,警方几经周折找到了肇事者。日前,小军将肇事者告上法庭,索赔12万余元。 10日,庐阳区法院审理了此案,未当庭宣判。

小军一家租住在省城北二环大三景小区。今年4月26日下午1点半左右,他在小区四栋楼下被一个骑电动车的男子撞伤。据小军回忆:“他跟我说,自己有一点事情,马上回来带我去医院”。可是,小军等了好一会,骑车男子都不见踪影。小军忍痛向家慢慢爬行,爬了二三十米后到了楼下,他大声呼喊。父亲严先生听到喊声,赶紧下楼,将孩子送去医院救治。

 [伤情]孩子被鉴定十级伤残

严先生报了警。后来,民警调取附近监控记录,锁定了肇事者模样。最终,经过几天排查,终于找到肇事者阮某某。后来,交警部门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肇事者阮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小军无责任。

事发后,小军被送到安徽省第二医院救治,后转至安徽省中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胫腓骨双骨折”。 8月份,司法鉴定认定小军为十级伤残。可是,让严先生一家人心寒的是,在小军住院期间,阮某某从未到医院探望,也没有支付过任何医疗费用。

 [诉讼]受害人索赔12万余元

9月2日,小军向庐阳区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判令阮某某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

10月10日,庐阳区法院审理了此案。记者了解到,对于这起交通事故,阮某某并不否认。

不过,庭审中,他的代理律师表示,监控视频显示是小军在事发时冲出来才撞上的。对此,阮某某的代理律师认为,小军的父母作为监护人负有相应的责任。本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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