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不成200万竞标款拿不回 法院对老赖发“限高令”

27.10.2016  18:44

全椒和江苏的两家房地产公司,有着合作关系。几年前,两家公司合作竞标一项目未成。按照以往惯例,合作没成,竞标款各自取回,但这次钱到了江苏某房地产公司手上,一直拖着全椒某房产公司200万的竞标款不还。面对法院判决,江苏某房地产公司就是不执行判决义务。近日,全椒县人民法院对该公司和公司法人,发出全椒首张限制高消费令。

合作竞标 200万竞标款要不回

2013年,全椒和江苏两家公司合作,参与竞标一安置小区的工程建设。双方协商,各出450万元竞标保证金共同竞标。随后,全椒某公司将450万元的竞标保证金打入到江苏某公司。因竞标未成,招标部门退还了竞标保证金,全椒某公司就向江苏某公司索要450万元的竞标保证金,但江苏某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经过双方交涉,江苏某公司也退回了部分竞标保证金,但仍剩下200万元的竞标保证金没有要回。

为此,全椒某房产公司将合作伙伴告上法庭,索要剩余竞标款。

法院判决 返还竞标款和利息

全椒法院审理后认为,两公司共同出资竞标,竞标不成后应当及时将竞标保证金返还给全椒某公司。江苏某公司虽然做出了还款承诺,但在期限内仍没归还,该公司拖欠不还构成违约。吴某作为江苏某公司的法人代表,同时也是这起案件的执行担保人,理应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全椒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江苏某公司返还保证金200万元及利息,吴某承担上述200万元中的80万元及利息的共同偿还责任。

拒不还款 法院开限高消费令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吴某及江苏某公司拒不还款,也不提供解决方案。执行法官即依法将吴某及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于近期,向吴某、江苏某公司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在这张限制高消费令上,对于吴某做出了明确限制。不得乘坐飞机、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不得在宾馆、酒楼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不得购置大额 生活 用品、 汽车 等;不得出国出境;不得对外投资,只能保留按照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中,最后一条对被限制人的子女 教育 也做出了限制:子女不得就读高消费民办学校。同时,这张限制高消费令还对江苏某公司做出了不得办理财产抵押等限制。

据悉,限制高消费令不仅载明了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还设有举报电话,接受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消费行为的举报。

“如果当事人不按照这个限高令的规定来执行的话,可以按照民诉法第111条的规定,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就追究刑事责任。”全椒法院执行局董健副局长介绍,对于拒不执行判决义务的老赖,法院绝不手软。(记者胡文峰)

原标题:不还竞标款,法院对老赖发“限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