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地方立法有了“护身符” 10月1日起实行亳州版“立法法”

06.09.2016  19:04

2015年我国修改后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日前,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首部法规,该法规也被称之为亳州版的“立法法”,它将对我市立法程序规范化、制度化进行约束,确保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地方立法有了“护身符”

“《宪法》赋予人大享有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监督权四项权力。过去大部分设区的市地方人大没有立法权。有了立法权后,我们就能根据我市的具体情况和发展需要,制定出彰显地方特色、贴近我市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这样更接地气,也更易落实。因此用好用足地方立法权,对于推进亳州法治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主任、法工委副主任龚朝昊说,以前地级市中较大的市才有地方立法权,现在只要是设区的市都有地方立法权,这对我市来说意义重大。

国家赋予了地方立法权,该如何行使好这个权力?当然,制度约束机制是行使权力的前提。为此,我市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制定了《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来规范立法实践活动。该法规共31条,对我市编制立法规划和制定年度立法计划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旨在通过完善的机制约束保障立法的规范性。

我市地方立法涉及三大块

我市地方立法权又包括哪些内容呢?

据了解,目前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这三个方面,结合本地实际行使地方立法权,以后将根据法律规定范围适时进行调整。地方政府制定地方规章目前也限于以上三个方面事项。

龚朝昊说,立法范围的三个方面看似简单,实际上是比较宽的,也是民生问题集中、群众关注的领域。从城乡建设和管理上看,包括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市政管理等;从环境保护看,包括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自然人文遗迹等保护;从历史文化保护看,既包括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又包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基本满足了地方立法需求,可做的工作是很多的。

群众三种途径参与地方立法

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有权参与地方立法活动。

据悉,人民群众可以在三个环节参与我市人大的地方立法活动。一是在制定地方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环节。我市国家机关、组织和公民都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书面建议。二是在起草地方性法规环节。有关部门在起草法规草案时,也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应当将法规草案通过 新闻 媒体、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三是在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后,相关部门还要组织对法规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在法规实施过程中,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同样可以发挥监督作用,对不合理、不合法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

龚朝昊说,立法是一项极其周密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大量的工作需要超前谋划和准备,目前我市正在积极为立实体法作准备,市人大常委会也正在向全社会征求我市立法项目建议。希望社会各界踊跃参加这项活动,特别是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要结合各自工作,积极研究提出立法建议。市人大将及时收集、整理各方面意见、建议,进行科学论证评估,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拟定立法项目,编制明年立法计划,不断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记者 刘景侠)

原标题:今年起我市拥有地方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