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完善受立案制度 以信息化引领规范执法

16.08.2016  10:39
  从“疗痼疾”到“治未病
  人身检查、随身物品登记、信息采集……在安徽省祁门县公安局办案中心,犯罪嫌疑人进入办案区后,办案民警必须在安检室登录执法办案场所监督管理平台,进入“案件管理”模块,按照流程依次开展工作,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直至完成整个执法流程。
  这是安徽省祁门县公安局在执法办案全程监督管控、记录和可回溯式管理方面的一大创新,更是安徽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个亮点工程。
  安徽省公安厅围绕“四项建设”和公安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为载体,以专项行动为抓手,通过“疗痼疾”发现问题、补齐短板、解决问题、巩固成效,推动执法办案场所精细化管理取得实效、受立案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协同办案系统单轨制应用工作落地,达到“治未病”的目的。2015年,安徽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成效明显,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硬件改造———
  实施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
  “硬件设施是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的基础。执法办案场所建设不达标、管理制度难以有效落实、信息化手段应用不足等问题,是制约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瓶颈。”安徽省公安厅法制处处长马家利说。
  2015年4月,安徽省公安厅部署开展了执法办案场所挂牌整治专项活动。经过6个月的地毯式筛查、集中式整治,目前全省投入使用的1700多个执法办案场所全部达标。
  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完成后,安徽公安着力在深度应用、精细化管理方面下功夫。今年3月,安徽省公安厅下发通知,决定组织开展执法办案场所“重使用、严管理、促规范”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精细化使用管理水平。
  记者近日在歙县公安局徽城派出所看到,在派出所一楼的执法管理区,一排排卷宗柜、装备保管柜有序排列,全所民警每人一柜,每本卷宗都有独一无二的二维码和编号。
  “徽城派出所是黄山市辖区最大的城区派出所,警情多、案件多、警力少,执法办案中遗漏警情、立案不实等问题时有发生。”徽城派出所所长程城向记者介绍,“为破解难题,我们充分研究,设立了专门的执法管理区,对全部执法环节进行实时跟踪、督导。
  ———制度改革———
  从受立案改革源头提升办案质量
  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是中央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立案工作改革不能在‘提高立案标准’上纠结,而要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公共秩序出发,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安徽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建中说。
  今年2月,安徽省公安厅制定并印发了《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任务分解方案》,明确了具体推进措施、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安徽各地、各警种、部门进一步完善受案立案相关制度,加强对各渠道接报警情的有效管控,实现对受案立案的实时监督。
  作为安徽省受案立案制度改革的试点,今年以来,界首市公安局以案件管理中心建设为抓手,切实提升全局执法规范化水平。界首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吕建辉向记者介绍:“局案管中心主要以‘四看’督促受立案工作,一看接处警数字是否有出入,二看案件是否在协同办案系统中规范流转,三看法律文书是否完备,四看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一旦发现问题,我们会及时下发通报,立即限期办案部门认真整改,从源头上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界首市公安局各基层所队均成立了案管室,所有案卷都要交案管室统一保管,兼职法制员不定时对案件办理、警情处理、人员处置进行督促审核,并指导民警办案。在案件移送方面,界首市公安局也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对不属于本局管辖的案件,一律由办案单位呈报案管中心审核,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后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对其他行政机关及外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一律由案管中心统一审核接收、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后分流各单位处理。
  ———信息化引领———
  “智能管家”全程监督管控执法
  “互联网+”时代,信息化引领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大势所趋。执法办案网上行、执法管理监督网上行、执法质量考评网上行,安徽公安走出了一条执法信息化建设新路子。
  协同办案系统单轨制建设应用工作是安徽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改变了协同办案系统之外仍然报送纸质法律文书、重复审批等“两条腿走路”和“体外循环”现象,全省实现除涉及国家秘密之外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全部在网上封闭运行,按照法定程序流转,实现执法办案网上运行、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执法效果网上评判、执法问题网上纠正。2015年,全省公安机关通过协同办案系统受理行政案件58.7万起、刑事立案24.2万起,系统成为民警执法的“智能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