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

09.08.2016  02:37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省民政厅近期与省地税、国税建立了信息共享互查合作机制,联合下发了《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16〕120号)。
      民政与税务双方将按照通知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分级共享、逐步完善的建设原则,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婚姻登记信息、涉企行政审批信息与企业纳税人基本信息、个体缴税信息方面实现信息交换互查、互联互通。民政与税务部门的信息共享,是民政部门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托底线”功能,全面织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的重要保障,也是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开放共享,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 “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服务的重要举措。
      通知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我省精准救助、助推扶贫脱贫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我省核对机制建设再上新台阶。

 

上报单位:核对中心
信息作者:郑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