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章程草案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30.09.2014  20:11

      9月29日下午,学校召开六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听取校党委书记李俊作《关于〈安徽医科大学章程(草案)〉起草说明报告》,校领导曹云霞、胡志、朱启星、金宗祥、孙爱和出席,会议由纪委书记常业军主持。

      李俊在报告中指出,大学章程作为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是高校的“宪章”和“基本大法”,也是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学校依法办学的重要依据。制定好一部科学规范的大学章程,对于不断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学校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报告介绍了章程制定的主要依据有三个方面内容,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等国家政策性文献、文件。三是学校《党委全委会议议事规则》、《党委常委会议议事规则》以及《校长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制度性文件。
报告还对章程制定的过程、主要结构、具体内容和特色进行了说明。
      李俊在报告中最后要求,全体代表要怀着对学校事业发展高度负责任的态度,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神圣职责,认真研读,字斟句酌,为不断完善章程内容建言献策。
      大会要求,9月29、30日,以代表团为单位,认真组织对《安徽大医科学章程(草案)》进行讨论,并将讨论意见在9月30日下班前报章程起草小组。
      校党委常委、党委委员;校第六届教代会代表、第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全校处级以上干部;学校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校关工委主任、副主任;校学生会、研究生学生会正副主席200余人参加了会议。(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