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海事局积极部署清明节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03.04.2015  16:17

        2015年“清明”小长假即将来临,为了确保节日期间水上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省地方海事局针对天气特点,积极部署“清明节”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科学应对、落实责任。结合“清明”水上交通流的特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预测和掌握辖区客流量及运力情况,督促航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涉水乡(镇)政府落实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强化预警预报,加强隐患排查。密切与气象、水文等部门沟通联系,加强对雷雨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报工作,通过CCTV、VHF、短信平台和广播等方式及时发布气象和航行安全信息。全面排查辖区内各种安全隐患、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重点排查客运、渡运和水上旅游站点、风景区等重点水域,对发现和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监督管理薄弱环节要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屡次整改不掉要及时发布海事通报。
        三是落实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加大巡航、登船检查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通航密集区、事故多发水域、旅游区、水上水下活动水域等的巡查;加大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客危”混装,渡船冒险航行,深化船舶超载专项整治工作,从严查处船员人证不符,酒后驾驶等违法情况;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农用船舶、渔船从事客货运输以及非法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四是加强信息报送,提高应急能力。保证“12395”搜救电话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在岗,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守制度,保证政令和信息畅通,落实应急部署,保障搜救船舶处于适航、人员随时待命状态,遇有险情和事故要立即按照《安徽省市级地方海事机构水上应急搜救简明流程》及相关预案组织救助,妥善处理,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