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六举措”积极探索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新途径

10.06.2014  10:36

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是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滁州市宗教事务局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初步实现了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怎么抓、抓什么、如何抓的问题,为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研究。

 

一是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解决机构“不健全”问题。只有领导责任制在每个单位能得到自觉落实,引发火灾的各种因素才能得到有效控制,安全才能得到可靠的保障。只有从思想观念和法律意识上确立了领导责任制,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才能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确立安全工作主体,解决“谁来抓”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单位。其中,市宗教局负责对全市所属市五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实施综合管理;各县市区民宗局对所属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设施、宗教活动实施安全管理;宗教团体是本团体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责任的主体,领导本团体和所属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宗教活动场所是本场所安全管理责任的主体,场所民主管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各地、各场所各负其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起主体清晰、责任明确、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机制。

 

三是规范安全工作制度,解决“怎么抓”的问题。滁州市要求各级各地对宗教活动场所应该建立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规范,全面进行建章立制,各宗教活动场所都建立了一整套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如《领导负责责任制》、《动用明火管理制度》、《用电制度》、《古建筑维修报批制度》、《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夜间值班、巡逻和门卫制度》、《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安全检查和审批制度》、《软件资料台帐制度》等等。实行“四不放过”,即不查清楚事故原因不放过;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没有得到追究不放过;事故隐患没有得到整改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不放过。

 

四是落实安全工作措施,解决“抓什么”的问题。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市宗教局下发了《滁州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细则》,从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安全工作应急管理办法、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必须依此细则的事项和要求,逐条逐项抓好整改。

 

五是强化安全工作检查,解决“怎么查”的问题。市宗教局采取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检查和节假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并专门突出了消防安全、电器设备线路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季节性安全等重点检查内容。使安全检查成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有效手段。

 

六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解决“不会做”的问题。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关键在于教育引导和提高全体教职人员和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安全素质。充分利用安全宣传日,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人员成立消防安全宣传、咨询小组对外宣传,广泛开展黑板报展览,安全知识画廊等宣传活动;组织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自防自救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他们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随着宗教文化的发展,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将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研究新的对策,探索新的办法,拿出新的举措,使各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