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积极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工作

16.05.2016  13:15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动员、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近日省民政厅、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
      意见要求,各级民政、扶贫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时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按照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总体安排,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完善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机制,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的有效对接。
      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强调,要坚持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分类指导、项目引领和精准扶贫的原则,鼓励、支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长,通过大力开展对口扶贫、产业扶贫、智力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和教育扶贫等举措,发挥社会组织在大扶贫格局中的独特优势。
      意见指出,各级民政、扶贫部门要将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的重要任务,省民政厅将会同省扶贫办通过不定期调研检查和定期考核评比等方式,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扬。同时,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在尊重其意愿的前提下给予项目冠名等激励举措,让积极参与社会扶贫的社会组织政治上有荣誉、事业上有发展、社会上有尊重。要强化舆论宣传、创新宣传形式,各级民政、扶贫部门要利用门户网站、刊物等载体,开设专栏,宣传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成效的典型案例,营造扶贫向善、济困光荣的社会风尚。
      目前,安徽省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已超过2.6万家,其中经省民政厅登记的省级社会组织共1400余家(社会团体99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31家,基金会75家)。据不完全统计,省级社会组织已形成固定资产102个亿,从业人员2万多人,有效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增加了社会就业。同时社会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参政议政等社会建设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中,行业协会制定了行规行约1107条,参与制定行业标准196次;异地商会开展政企对接、银企对接和企业间对接317次,引进投资项目569个,投资总额71.6亿元;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总资产80.9亿元,年收入18.4亿元、支出17亿元,有效地扩大了公共服务;各类基金会开展公益项目200余项,资助10万余人次,辐射人群20余万,有效地促进了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                         

上报单位:民管局
信息作者: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