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县级科协深化改革试点工作绩效评估的通知
各有关市及省直管县科协:
为认真总结市县级科协深化改革试点工作,凝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带动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根据《关于开展市县级科协深化改革工作试点的通知》(皖科协办秘〔2017〕72号)精神,省科协将于5月下旬开展市县级科协深化改革试点工作绩效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包括向市县级党委汇报情况、市县级党委对试点工作的指示、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落实专门机构、落实试点经费等。
(二)任务完成情况。各试点单位试点申报书中确定的试点内容完成情况。
(三)工作成效。包括各试点单位形成的制度性成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典型案例、试点工作在市县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情况、试点工作获市县级以上表彰通报情况。
具体评估指标及分值见“市县级科协深化改革试点工作绩效评估表”(见附件)。
二、评估方法
省科协成立以驻会负责人为组长的评估小组,赴各试点单位进行现场评估,评估方法如下:
(一)评估小组听取试点单位试点工作总体情况汇报;
(二)评估小组查阅试点单位试点工作台账;
(三)评估小组根据各试点单位开展的试点内容,进行实地调研、评估、复核。
评估结果由省科协向各市及省直管县科协通报,抄送各试点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以及各县级试点单位。
三、其它事项
(一)请有关市科协通知并指导所属县级试点单位认真做好评估准备工作。
(二)请各试点单位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全面总结,提炼试点工作成功经验和模式,形成书面材料,并建立健全工作台账。
(三)具体评估时间由省科协改革办(设在省科协办公室)与试点单位沟通协商后,另行通知。联系人:钱吉伟、范成柱,电话:0551—62661724、62661726。
附件:市县级科协深化改革试点工作绩效评估表
安徽省科协
2018年5月11日
1. | 附件 市县级科协深化改革试点工作绩效评估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