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荒地种菜 或被按每平米一元罚款

19.11.2014  23:29

18日下午,《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草案增设规定,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或者滥采石材、石料、滥挖中药材、兰草、杜鹃花等植物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水土保持法,一部看似与城市居民“不相干”的法规,市场星报记者翻阅后注意到,很多条款,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

如今,在城市建设中,经常可以看到,闲置的建设工地上,或是小区外的空地里,不少市民在地里种上了“家常菜”,殊不知,这有可能已经触碰到法律了,或是已经违法了。据悉,在五度以上、二十五度以下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整地造林、抚育幼林、垦复经济林、种植中药材等,应当采取修建水平梯田(地)、水平阶、鱼鳞坑、保留原生植被带等水土保持措施,布设坡面蓄排水系统。禁止顺坡种植。违反此规定,可对个人按每平方米一元处罚,对单位的处罚,从每平方米一元以上二元以下提高到五元。

会上,有的组成人员提出,对批准新建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露天采矿生产建设项目,应予以处罚。“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堆放废弃土方、沙石、粉煤等行为的法律责任,乱堆放土方每立方米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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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月峰

资讯标签: 荒地种菜 滥用土地 罚款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