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完成秋季秸秆禁烧分片督查指导工作

05.11.2014  10:43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14﹞38号)要求,10月22-23日、10月29-30日,省安全监管局组成省政府秋季秸秆禁烧第6督查组,对芜湖、铜陵、黄山市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 方式,先后暗访了沈巷镇、顺安镇、休宁县田间地头火点状况,检查了南宁县、普济圩农场、祁门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听取了当地市、县政府有关工作情况汇报。
  督查组充分肯定了3市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全面贯彻落实2014年全省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完善各项措施,加大巡查频次和密度,严防固守,第一时间消除焚烧隐患。二要以疏促堵,针对秋季农作物特点,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方法,进一步提高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考核管理,落实各项奖惩措施,推动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