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年终奖 安徽省地矿327地质队3负责人受审

14.03.2016  09:44

下属地产项目成提款机

事发前,计某是安徽省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1年该公司在宣城打算开建一个地产项目,为了能够承接该项目,工程承包人钟某找到了他,希望他能帮助自己获得这个项目,并承诺事成之后会给予好处。很快,在计某的帮助下,钟某果然成功地获得了该工程。后来,还帮助钟某缓交管理费,协调处理承建商与业主之间的关系。为了感谢计某,从2012年一直到2015年的春节,钟某先后7次到他的办公室,奉上人民币4.5万元。除了钟某,金某也在计某的帮助下,在该项目中分了一杯羹。此后,计某也多次为其协调业主关系,以及缓交管理费上提供帮助。2012年至2015年春节,计某在其办公室先后10次收受其给予的4.8万元。

开会研究私分点年终奖

单位的年终奖已经发完,可计某等人觉得年终奖太少。于是,2012年7月,计某在开小会时向王某提出,能否为几个主要负责人发放账外奖金。王某当即表示同意,于是该公司副总经理李某从公司财务借出10.6万备用金,计某、李某以及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马某私分,后李某安排以假发票将这笔亏空平账。2013年下半年,计某等人认为动用备用资金太过明显,于是,他再次找到了宣城地产项目的承包商钟某。实际上,该项目每年都会向地矿建设公司上交利润。在计某的授意下,钟某将本该交给公司的利润交给了计某个人,随后由计某分别在2013年、2014年年终,将13.56万元、9万元在王某等四人间予以私分。

去年,该案案发,计某等人已经分别将赃款退赃。庭审中,计某、李某、马某均表示认罪。本案未当庭宣判。安徽商报 刘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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