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退耕还林工程惠民生

12.06.2015  07:19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6月11日讯     (来源:怒江大峡谷网)福贡县自2002年被列为全国退耕还林工程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及广大群众齐心协力,多措并举,取得了实效。工程实施以来,有效减少了陡坡耕作和水体流失,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逐年下降,森林面积和森林覆盖率逐年增加,现全县森林覆盖面为358.91万亩。同时,4079户农户,每年户均从退耕还林补助中直接获得收入643元。
      加强领导,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县乡两级都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了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层层分解任务,县、乡、村、农户逐级签订目标责任合同,环环严格把关。同时,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县配套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为顺利完成建设任务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广泛宣传动员,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宣传、广电、林业部门的优势,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及标语、宣传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使退耕还林相关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群众真正认识到退耕还林是一项“德政工程”“富民工程”,从“要我退”向“我要退”转变,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严格把关,确保造林质量。严把种苗关,加强监管,遏制假冒伪劣种苗用于造林的现象。同时,严把定植关和管护关,确保造林质量。
      严格政策兑现,保障农户权益。严格按照政策兑现程序操作,设立了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公示栏,对退耕还林的造林面积、验收情况等情况实行张榜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该县未出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粮食和资金的现象。
      坚持与产业建设相结合。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发展,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关键,该县坚持把工程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开发相结合,选择了既能发挥生态效益,又能发挥经济林效益的核桃、漆树等树种,为解决退耕还林农户长远生计问题奠定了基础。
      明晰产权,稳定民心。该县通过林权证发放,进一步规范了退耕户的行为,稳定了民心,为确保“退得下、还得上、不反弹”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