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严格禁令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在即,淮北市教育局进一步统一要求、严肃纪律,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按照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重大违规招生处理结果的“七公开”要求,出台落实多项招生禁令,并公布咨询、投诉、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规范招生,打造公平教育阳光招生,提高人民群众对办学招生工作的支持度和满意率。
为切实体现教育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淮北市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校中校”或以公办学校的无形资产参与民办学校办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禁止接收任何形式借读生,严格禁止跨学区借读行为。严格控制班额,初中每班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小学每班原则上控制在46人以内。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采取入学考试或者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等作为入学依据,不得以任何借口选拔新生。学校均衡编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不得拒绝所服务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跨服务区域招生。所有城市小学一律不得举办学前班。各初中(含民办初中)起始年级的规范招生工作与省级示范高中的定向生指标挂钩,凡是违反招生规定、经教育主管部门查实,并酌情减少其次年的省级示范高中定向指标,直至取消所有定向生计划。凡举办有小学、初中的企事业单位,其职工子女必须在本单位学校就读。同时,淮北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市低保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儿童少年入学,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公办学校的收费必须按淮北市财政局、物价局、教育局核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执行,不得自立名目另行收费。民办学校必须按物价局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享受义务教育保障资金的民办学校,在学费中应按照义保资金数额减免学费。
淮北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觉维护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认真落实招生计划,不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不提前招生,确保顺利完成招生任务。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于金龙 特约通讯员:秦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