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建立健全村干部人事档案
23.08.2018 10:32
本文来源: 档案局
《通知》指出,建档对象为在县核定职数内按有关规定和法律程序选举或任命的现任村“两委”干部。以乡镇为单位,本着尊重历史、符合实际、全面准确、一人一档、统一管理的原则,开展村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建档工作。
《通知》强调,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明确组织委员牵头,有关人员分工负责,积极稳妥推进村干部建档工作,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全面真实。建档工作要于9月底前全面完成,县委组织部将不定期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作为党建工作考核重要依据。
《通知》要求,按照四程序建档:一是调查摸底,收集材料;二是鉴别整理,规范建档;三是专人负责,动态管理;四是健全制度,综合利用。按照人事档案归档范围分类归档。今后到龄离任村干部档案,各乡镇统一规范整理后移交县档案馆。
本文来源: 档案局
23.08.2018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