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原财政局长程庆华涉嫌受贿案开庭 当庭认罪

13.12.2016  02:36

安徽财经网讯:近日,由祁门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原祁门县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县财政局局长程庆华涉嫌受贿一案,在祁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政干部30多人现场旁听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3年10月,被告人程庆华在先后担任祁门县财政局局长、县扶贫办主任、祁门县源丰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期间,在项目资金拨付、短期借款和财政担保贷款审批等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现金、购物卡及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234767.6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程庆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程庆华的刑事责任。

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程庆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公诉人对我提起的公诉我认罪,接受法院的依法判决。公诉人对我提起公诉起诉的这些事项,大部分都是发生在八项规定未出台前,在当时的情况下,社会上利用春节乔迁,送礼金、送红包的现象普遍,由于当时对自己要求不严,收了一些不该收的礼金和红包,现在非常后悔”。

程庆华说,“自己今年已58岁,身体不太好,有高血压、糖尿病,加上我的父母已80岁高龄,需要我照顾,请求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该案法院将择期宣判。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   陈明

原标题:祁门县原财政局长程庆华涉贿案开庭,当庭认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