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供销社四项举措参与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建设

29.04.2016  15:41
      宿州市委市政府提出“十三五”时期把宿州打造成为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这既是顺应当前农业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之举,更是我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的有效举措。供销社作为重要涉农部门,尤其是在加快实施综合改革试点进程中,应当主动作为,发挥积极作用。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参与。
      一是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参与“现代农业+”服务业建设。加强农业生产规模化服务。充分利用供销社自身优势,大力推广土地托管服务模式,探索开展整体和跨区域土地托管服务;选准突破口,在农资供应、配方施肥纺、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一个或几个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强化农产品流通服务。重点是在主产区和集散地改造建设一批服务功能强、辐射范围广的大中型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并围绕市场完善仓储运输、冷链物流等上下游产业,积极争取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2016年,全市系统完成1家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任务。
      二是建立市县两级电子商务平台,参与“现代农业+”电子商务建设。将供销社实施的“新网工程”实体网络建设与电子商务网络建设有机结合,打造网上供销社,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同时,做好与总社、省社电子商务平台对接。加快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完善区域为农服务中心、村级综合服务社电子商务服务点配套建设,打造多功能的网上便民综合服务中心。
      三是加快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参与“现代农业+”循环产业建设。支持社有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突破原有经营模式,重点发展绿色环保、科技含量高的新兴业务。重点对皖豆香豆制品、普健中药饮品等一批农产品加工型企业进行改造提升,上游主动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新型经营主体对接,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下流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四是加强合作组织建设,参与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多途径推进基层社改造。通过劳动、资本、土地等合作,实行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逐步把基层社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充分利用现代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恢复空白、薄弱地区基层社。加大“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支持,强化联合社带动发展。2016年,全市系统新建或改造基层社不少于10家。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利用总社和省供销社基层合作组织发展专项基金,支持或直接参与领办专业合作社。推行市县联合社直接参与领办的专业合作社,探索创办土地托管、农机作业、资金互助等服务类合作社,继续开展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加快为农服务中心和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2016年底,全市建设标准化的为农服务中心10个、村级综合服务社5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