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司法局冯井司法所:探究“114”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模式

23.03.2016  15:52

      为进一步做强、做实、做严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力度,强化对特殊监管人群的教育矫正改造,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以及霍邱县出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相关管理制度规定要求,霍邱县司法局冯井司法所全力积极探究、规范打造“114”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模式,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环节,做严关键环节要求,全面提升在社区矫正考验期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教育矫正改造工作效率、质量和水平。

  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以上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活动。定期组织在矫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一次以上集中学习会议活动,打造普法宣传新平台,并且结合全县“三清”集中活动日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活动,要求自备扫具,清扫街道,清运垃圾,按质按量完成规定分配任务。

  每月到所进行一次刷证报到以及走访帮扶活动。要求每位社区服刑人员每月按时来所进行刷取二代身份证报到并递交书面思想汇报材料,汇报近期矫正改造、日常生产生活等情况。同时,按照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相关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月前往社区服刑人员所在村部或者家中开展走访帮扶座谈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在矫人员矫正改造动态,督促在矫人员端正接受矫正教育改造心态,珍惜“在高墙外”服刑改造机会,积极做到认罪服法、悔罪改造,顺利度过社区矫正考验期,早日恢复自由身并顺利融入社会。

      每月进行拨打四次电话汇报日常活动轨迹。即每周向司法所进行一次电话汇报,及时向司法所工作人员报告近期生产生活状态以及相关法律需求。以便司法所能够更好地掌握在矫人员日常生活运行轨迹,切实可以向有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及时法律服务帮助。同时,进一步增强他们法律意识,提升其法治意识,积极引导他们通过依法理性维权,帮助其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助推早日回归并融入社会。

( 来源:霍邱县司法局冯井司法所  作者:董联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