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区社会救助民生工程让城乡困难家庭俱欢颜

04.09.2014  18:29

 

黄山市徽州区残联9月4日消息:今年来,徽州区扎实开展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积极探索社会救助工作新举措,确保社会救助这一基本民生保障制度真正惠及城乡广大困难家庭。 托底线,织牢最后一道“安全网”。最低生活保障是按照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一项基本民生保障制度,徽州区抓住应保尽保、动态调整、加大核查力度三个方面不放松,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的正常进入和退出机制,确保应保者尽保,不应保者退保,使真正困难的家庭和特困人员切实得到保障。今年以来,累计新增低保对象75人,退出低保对象134人,保障城乡困难家庭42213人次,发放保障金905.25万元,供养特困人员1847人次,发放供养资金58.12万元。低保户詹深岩说:“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三口残疾的家庭而言,低保真是一个天大的好政策,现在一个月能领到1000多元钱的低保金,还有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补贴,基本生活不成问题了。” 救急难,建立合适距离“缓冲区”。为解决群众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徽州区从两个方面为遭遇急难问题的群众设置“缓冲区”。一是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二是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老年人、未成年人、大中专院校在校生,给予分类施保,在其本人月补差标准的基础上,上调5%-30%不等比例的低保金,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今年以来,累计分类施保增加资金58.34万元。家住岩寺镇瑶村的村民李榴花,几年前做过癌症手术,上个月又遭遇意外车祸,丧失劳动能力,这次按规定,在其原享受低保金的基础上上调了30%的低保金。 可持续,打好脱贫致富“持久战”。 为使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徽州区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如遇物价上涨,且价格涨幅达到临界条件之上时,启动联动机制,为城乡低保户、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标准持续增长机制,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从2010年的每月260元和100元,提高到每月400元和200元,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2010年的每年1640元和2400元,提高到每年2580元和3660元,年均增长10%以上。(黄山市徽州区 徐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