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160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补贴惠及广大计生家庭

03.09.2014  17:59

  日前,泾县财政拨款160万余元用于全县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补贴资金已全部打入个人社保基金账户。

  2014年,泾县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养老保险补贴制度,对领取独生子女证家庭和二女户家庭,由县财政给予每人增加30元的补贴;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的,享受计生家庭特扶对象,由县政府按照个人缴费每年100元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

  截止目前,全县共52997人享受计生家庭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政策,落实补贴资金160万余元。(王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