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供销社“五项服务”培育精品农民合作社

13.05.2014  18:36
    一是项目服务,培育规模型农民合作社。积极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新网工程”项目,争取上级财政扶持资金,累计申报国家级项目4个,获扶持资金400余万,申报省级项目11个,获财政扶持资金171万。 二是人才服务,培育知识型农民合作社。引导大学生领办农民合作社,鼓励大学生村官兼任合作社理事长助理,为合作社提供管理、财务、市场营销等急需人才;举办3期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培训班,拓宽“带头人”的知识面和技术能力,累计70余名合作社理事长参训。 三是融资服务,培育资本型农民合作社。以德善小贷公司为平台,加强对农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贷款利率下浮36%,并提供信用担保和第三方担保服务。2013年对农民合作社累计放贷1340万元。推广“供销社+合作社+社员”合作模式,加强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合作,增强合作社自我造血功能。 四是营销服务,培育市场型农民合作社。扶持农民合作社设立市区直供店、成立电子商务公司、参加农产品展销会等多种方式扩大合作社产品销路。农民合作社已在市区设立直供店10余家;“含山特产馆”、“当涂特产馆”累计上线合作社产品170余件,销量同比增长20%。 五是评优服务,培育品牌型农民合作社。以争创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为抓手,引导合作社开展无公害产品和基地认证,注册合作社自有品牌,积极申报农产品著名品牌。目前,获国家级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8家,加入首批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录2家,合作社自有品牌22个,拥有“中国具有影响力合作社产品品牌”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