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加快出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条例

21.01.2017  01:11

新华网 合肥 1月16日电(唐丹羚)1月16日上午,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在安徽大剧院隆重开幕。不少人大代表都表示已在会议开始前做足了“功课”,为此次大会带来了详述的议案或建议。来自安徽省滁州市公证处的人大代表王磊接受了新华网安徽频道的专访。

此次会议,王磊带来的建议是加快出台多元化调解机制的法律条例。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阶段,矛盾纠纷种类多、数量大,而伴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提升,法院面临着巨大的“案多人少”的压力。“老百姓打官司经常由于时间长、效率低而感到身心疲惫。但是打官司并非解决矛盾的唯一途径,调解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如果正确选择纠纷解决的路径,不仅能够提高化解纠纷的效率,又可以极大地降低成本。”王磊告诉记者,“老百姓可以选择由社会组织或市场组织这样多元化齐头并进的调解方式来解决矛盾。既将矛盾对抗降到最低程度,又通过自我调节平衡功能促成协商解决纠纷。”

据了解,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已明确提出了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目前,安徽省各级法院、各地相关部门开始引入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多元化调解路径,有效地整合了资源,成为一项便民利民、促进社会职能的重要措施。但由于没有相应的立法依据作为支持,安徽省各地也表示,在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均碰到不少问题。因此,关于加快出台《安徽省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条例》的建议显得至关重要。

目前,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面临问题主要包括:“案件导出难”;非诉结果的权威性有待提升;新兴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分散且社会认可度不高;专用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不够等。这些问题需要安徽省法制部门加快与各级法院沟通,尽快申请人大就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进行立法,通过出台相关法律条例,为多元化纠纷解决矛盾的途径提供法律依据,在立法中明确非诉调解的效力,鼓励人民群众以调解形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此外,在谈到对过去一年安徽省整体发展的印象时,王磊表示“创新”是当前安徽向外传递的“最强音”。在不断创新的道路上,安徽省的美好蓝图正逐渐明晰。通过不断促进科技创新、服务创新以及产品创新,力求打造出能够充分满足老百姓真正需求的好产品、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