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破获一起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案

10.02.2015  12:36
  合肥市某考试中心的工作人员孔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两年时间里先后向相关社会培训机构出售考生的个人信息41万余条,从中牟利57万余元。近日,合肥警方破获一起起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孔某某和两名社会培训机构负责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4年11月3日,某权威机构的考试中心向警方举报,近日注册会计师、审计师、造价工程师等相关专业资格报名结束后,部分报考考生频繁接到一些社会培训机构推销相关专业考前培训、相关试题和答案的短信和电话,经该考试中心对报名系统相关技术分析发现,在短短的几天内,有一位网民在该考试中心的内部查询报名信息系统内,操作查询达90万次,涉及30多个省市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等多项考试,嫌疑窃取、出售考生的个人信息。
  当日,合肥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庐阳分局刑侦部门抽调民警进行侦查,经过30多天的网上巡查、走访,并对该权威机构的考试中心报名系统进行分析,2014年12月16日,合肥警方将侦查视线集中到合肥市某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孔某某身上,孔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孔某某,男,1984年出生在合肥市庐江县,2008年大学毕业后,就职于合肥市某考试中心。
  2015年1月8日,专案组民警决定对孔某某实施抓捕,当日上午7点15分左右,侦查员在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孔某某的家中将其抓获,并查扣其个人电脑一台和存有大量保存相关报考专业考生的个人信息的优盘一个。
  据犯罪嫌疑人孔某某交代,2013年年初,他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相继结识了合肥多家社会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因孔某某具有该考试中心报名系统后台管理的权限,这些培训机构的个别工作人员看到了“这块肥肉”,孔某某经不住金钱的诱惑,很快与社会上的培训机构的个别工作人员达成了协议,双方约定由孔某某向他们提供各类考生的个人信息,获取考生的个人信息后,他们会按照不同级别的考试,汇给孔某某2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好处费”。在利益面前,孔某某越陷越深,自2013年5月至2013年底,孔某某先后获取了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职称外语、物业管理师等一些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个人信息11万条,并全部提供给了相关社会培训机构,孔某某从中非法获利约27万余元。
  2014年5月,人社部采用统一的全国资格考试的报名网站,犯罪嫌疑人孔某某无法再利用权限直接下载考生信息,但他凭借专业技术和工作上的便利,根据一些培训机构的需求,仍提取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物业管理师、招标师等一些资格考试的相关考生信息30余万条,获利30余万元。
  目前,孔某某及两个社会培训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岳某、张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合肥警方刑事拘留,警方正在对考生个人信息的流向作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