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开展“救急难”摸底排查工作

18.06.2014  19:06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解决群众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日前,砀山县民政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 “救急难”摸底排查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民政局印发了文件通知,成立了领导组织,召开了专题民政办主任会议部署,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设立了救助热线电话8098008,方便畅通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和有关人员报告急难情况渠道,并强化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救急难”摸底排查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要进一步规范“三无”人员、孤儿、低保、五保等保障制度,严格申报审核审批程序。对低保、孤儿、五保等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
      二是主动救助,建立“救急难”发现机制。建立救助信息统计周报和逐级报送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各镇(园区)政务服务大厅要开设“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明确专人受理和转办业务,制定受理和转办制度。实行包保责任制,逐级分片包干明确责任。
      三是摸底排查各类隐患。要求各镇(园区)及时成立领导组织,并立即对辖区困难群众进行排查,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灾后重建,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突发的各类困难情况逐一摸底,登记在册,做到心中有数,救助及时。要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要做到“五个不放过”,即:“走访人未到户不放过、不见本人不放过、困难人员情况不搞清楚不放过、发现问题不就地解决或解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确需集中供养的不送到供养机构不放过”,要坚决杜绝在辖区内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
      四是做好政策宣传。要利用宣传车、“村村通”广播、板报、标语、横幅和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加大“社会救助”宣传力度。让困难群众了解救助政策,方便群众“求助有门”。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救急难”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滥用职权、疏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及发生重大问题引发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上报单位:砀山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