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完善土地监管体制强化源头保护

27.09.2016  02:36
          砀山县注重源头监管,责任落实到人,不断创新和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制,连续7年实现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零约谈、零问责”,成功创建“全省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荣获全国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称号。
        创新监管机制,凝聚监管合力。砀山县委、县政府连续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的通知》、《关于建立土地执法联动机制的通知》、《砀山县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突出“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力、查处到位”的监管目标,强化镇(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管责任,建立国土、公安、城管、交通、电力、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
        网格化监管控源头,严明责任显成效。砀山县设立查违控违专门机构,构建县、镇、村三级立体式网格化控违责任体系,镇、村级两委和国土部门各派一人组成每个控违网格区域的第一责任人,缴纳控违责任保证金。根据责任落实情况,实施考核,兑现奖惩。对责任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进行警示约谈或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问责。今年以来,砀山县已对土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的5个镇(园区)主要负责人实施警示约谈,扣罚责任保证金21人次被,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