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店镇:严禁利用升学之机吃喝敛财

10.07.2014  13:3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厉行节约,弘扬新风正气,改进干部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净化社会风气,石店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严厉禁止国家公职人员借学生升学、毕业之机,举办“升学宴”、“谢师宴”,大操大办,收受钱财。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该镇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学习,把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举办“升学宴”、“谢师宴”、借机敛财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增强勤俭节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自觉抵制和破除陈规陋习,带头移风易俗,坚决抵制和克服不正之风。积极营造健康、文明、廉洁的良好氛围。

  二、坚决做到“六个不准”。全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学生毕业、升学期间,必须做到“六个不准”:不准利用子女升学毕业之机大摆“升学宴”、“谢师宴”或以配偶及其他亲属名义分批次、分地点举办“升学宴”、“谢师宴”活动;不准参加除亲属好友之间进行的庆贺活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通知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和服务对象参加庆贺活动;不准利用升学毕业之机公款举办庆典、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不准借升学毕业之机以感谢、感恩为名收受各种礼品、现金、购物卡等;不准借学生升学毕业之机收钱敛财。

  三、加大监督处罚力度。镇纪检组加大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党政“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动员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对违反“六个不准”行为,坚决处理到位,公开通告。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规定,实行“一案双查”,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石店镇 王 祜 刘金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