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法律督查省直有关单位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30.09.2017  17:47



近日,省人大内司工委副主任潘法律率第五督查组到省环保厅、省民政厅、省政府法制办、省侨联和省残联督查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对各单位推进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

通过督查认为,各单位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突出抓好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学习。坚持将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将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省环保厅、省民政厅注重在执法过程中向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进行实时普法,开展以案释法,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省政府法制办把普法融入到立法过程中,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省侨联、省残联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开展普法教育,并为管理、服务对象提供法律帮助。各单位重视普法载体建设,均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开设“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栏目,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法内容。

在督查中,省环保厅厅长王莹纯、副厅长殷福才,省民政厅副厅长陈超英,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敏,省侨联主席吴向明,省残联主席张纯和分别参加本单位汇报会或向督查组汇报,并陪同督查。

(厅法治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