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对铜陵市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

10.08.2015  17:58
          8月3日上午,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在铜陵市召开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启动会,正式启动对铜陵市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工作。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主任、督查组组长高振宁,省环保厅厅长缪学刚,铜陵市市委书记宋国权、市长倪玉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华东督查中心副主任刘国才,省环保厅总工程师黄建树,铜陵市委、市政府有关分管领导出席会议。省环境监察局、铜陵市30余个市直部门及各县区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高振宁在启动会上指出,华东督查中心按照环保部工作部署对地方政府开展环保综合督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是督促地方人民政府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依法履职的需要,也是不断创新完善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方式的重要成果。             根据环保部工作部署,华东督查中心今年将对华东区内的长江经济带四个重点城市进行第一批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铜陵市是其中之一。铜陵市位于安徽省东南部,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一轴双核两翼”战略中“沿江发展轴”的重要支点,又是典型的资源主导型城市和重工业城市,有色、化工、建材、钢铁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和布局,给铜陵市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如何处理好工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如何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是铜陵市委市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希望通过此次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协助铜陵市找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平衡点,进一步推动铜陵市实现绿色发展。         高振宁还通报了本次督查内容,通过调研座谈、调阅资料、现场督查、接受群众举报、形成督查报告、书面反馈等方式,重点了解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执行国家环保法规政策、环境保护机制体制建立、环境质量改善、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环保能力建设等情况,总结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在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方面的问题与经验,分析环境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综合性解决建议,以督促地方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落实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会上,缪学刚厅长代表省环保厅发言。缪学刚强调,新《环保法》是写给“一府两院”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同时明确,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管,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环保部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是落实新《环保法》赋予的“督政”职责,对地方政府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各部门履行环保职责进行监督,这在历史上尚属首次,意义重大。缪学刚表示,省环保厅也要对我省各市政府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部门环保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目前省环保厅已制定工作方案,将于年内由厅领导带队赴有关市“督政”。         在市政府汇报铜陵市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后,铜陵市市委书记宋国权、市长倪玉平代表市委、市政府进行表态,表示这次综合督查既是对铜陵市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一次把脉问诊,要求铜陵市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全力整改,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铜陵市绿色发展水平,让铜陵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         督查组还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从即日起到9月3日,接受铜陵市群众关于辖区内环境问题的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