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马鞍山市工作动员暨汇报会在马鞍山市召开

18.05.2017  15:5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安徽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于5月16日进驻马鞍山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5月17日上午,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工作动员会在马鞍山市召开。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陈强作动员讲话、总协调人罗宏就做好督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马鞍山市市长左俊作表态讲话并汇报马鞍山市环保工作,会议由马鞍山市副书记主持,督察组副组长马杰出席会议。

陈强指出,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2015年以来,中央对全国多个省市开展了环保督察,一大批在环境保护方面违法违纪、失职失责的党政干部被严肃问责,一些人因破坏生态和环境污染被追究法律责任。此次省环保督察正值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省尤其要把配合支持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当作重大政治任务,真正重视到位、配合到位、保障到位,省里成立了省委书记和省长共同担任主任的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了《突出环境问题省级领导包保整改工作办法》,并要求本次省级环保督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做法都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的要求来安排、来进行。要力度不减,敢于动真碰硬。马鞍山市委、市政府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基本要求,共同做好环保督察工作。

陈强强调,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马鞍山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追究,推进依法治理。重点督察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在马鞍山的落实情况;督察破坏、污染环境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解决情况;督察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督察组将采取个别谈话、走访问询、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察工作,对群众举报反映和督察组发现的问题将进行暗访督察。同时要求督察组各成员严格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环保督察工作纪律以及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八不准”规定。

左俊表示,这次省环保督察组来马督察,既是对马鞍山市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强力推动,也是对马鞍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更是推动马鞍山市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的一次难得契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和讲全局的高度,坚持高站位、高质量、高标准,全面做好配合服务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在马鞍山市落地生根、取得实效。要积极主动、坚决服从督察组有关工作安排,全方位、无条件地与督察组密切配合、做好保障,确保督察组客观、真实、全面、准确地了解到真实情况,确保督察组布置的各项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到位。要围绕督察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继续开展全面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实行列单销号,特别是对督察组交办的问题,要严查快处、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同时加强跟踪问效,坚持标本兼治,推动马鞍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马鞍山市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出席会议,马鞍山市人大、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以及与环保工作相关的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各县、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当地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安徽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时间约半个月。督察进驻马鞍山期间设立专门投诉举报电话:0555-2223516,专门投诉邮政信箱:马鞍山市邮政信箱500-2号。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8:0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工作职责,安徽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马鞍山环境保护方面的来电来信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被督察地区、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