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宿州市工作动员会在宿州召开

03.03.2017  20:11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徽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安徽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宿州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3月2日,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宿州市工作动员会在宿州召开,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陈强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宿州市委书记史翔作表态发言,会议由宿州市政府市长杨军主持,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省环保厅副厅长贺泽群出席会议。

陈强在动员讲话中指出,进行环保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从2015年起,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对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开展环保督察工作,关停取缔了一批非法企业,查处问责了一批违法违纪、失职失责的党政干部,掀起了新一轮“环保风暴”。省委、省政府对环保督察工作高度重视,先行自我督察,自我整改。去年已对芜湖等6市开展了环保督察,今年在中央开展新一轮环保督察之前,对宿州等10市开展环保督察。这次环保督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做法都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的要求来安排、来进行。

陈强强调,这次督察的主要对象是党委、政府,督察总的要求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追究,推进依法治理。督察组将重点督察宿州市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和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陈强指出,督察组将采取召开动员会,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问询,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督察。陈强要求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督察工作,正确对待督察工作,认真配合督察工作。被督察方和督察组各成员都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工作纪律,认真落实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八不准”要求,共同做好这次环保督察工作。

会上,陈强还宣布了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对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问题的1号督办单。

史翔表示,省第二环保督察组到宿州市开展督察,既是对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有力指导,也是对宿州市环保工作开展情况的全面体检,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抓好环保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全市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史翔强调,宿州全市上下一定把配合环保督察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思想认识坚决到位,工作配合坚决到位,整改落实坚决到位,通过督察,真正压实主体责任,改进环保工作,推动绿色发展,增进群众福祉。

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宿州市委、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与环保工作相关的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县、区(开发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当地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参加会议。

根据安排,安徽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20个工作日。督察进驻期间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557-2286520,投诉举报信箱:宿州市011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工作日早8:00-晚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安徽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宿州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电来信投诉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宿州市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