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着力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

06.12.2014  11:25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良好法治环境的“保驾护航”。

  我市将法治作为优化环境的关键,通过顶层设计将权力关进笼子里,并通过一系列举措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让投资者愿意到合肥投资、放心到合肥投资,让合肥成为一座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

  合同法律审查规范交易保障投资

  投资者对于合肥的真正认识往往是从一张合同开始。

  2008年,合肥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合肥市政府合同法律审查暂行规定》,要求政府合同审查机构(政府法制机构或部门法制机构)收到提请审查的政府合同后,应及时组织法律专家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未经法律审查的政府合同草案,不得呈送领导审定或提请会议审定。最科学、最专业的合同一方面最大程度地起到了有效防范、化解纠纷的作用,从源头上解决了政府负债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使得企业的投资行为得到更好的保障。

  2013年5月,我市制定出台了全国首部公共资源交易地方性法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在合同备案管理方面要求做到“三个必须”:凡是依法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项目的合同必须备案;凡是应备案合同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报备;凡是经备案的合同不得签订违背合同实质内容的补充协议,杜绝“阴阳合同”。管理条例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交易,让各类市场主体有法可依。

  据了解,近年来,合肥市未发生一起因招商引资引发的法律纠纷。

  顶层设计将权力关进笼子里

  201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提出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早在这份方案出台的8年前,合肥市就“先行先试”,在实践中大胆探索,走出了一条具有合肥特色、与中央顶层设计相映成辉的成功改革路径。2006年,合肥市委、市政府破除部门利益格局,建立起“一委一局一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组织架构,为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奠定了基础。其后按照“一市一场”原则,将所有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公共资源项目统一纳入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交易,完成了由分散交易向集中交易、由分散监管向统一监管的转变。

  在关键的体制改革上,合肥市构建了“决策、监管、操作”三分离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模式,实现了运行平台、操作机制、评标规则、监督管理“四个统一”,实施“体制、制度、监管、科技、程序”的“五大创新”,使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真正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不找市长找市场、不找关系找平台、不找人员找网络”的运行机制。

  构建公开公平公正交易环境

  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的评标直播室内,专家评标过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活动……所有前来办理项目投标的企业都能看到评标室内所发生的一切。

  这是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的开评标过程直播系统,通过视频直播系统对开评标现场进行同步直播,将开评标过程晒在阳光下。近年来,我市通过立体网络构建了严密的公共资源监督体系,为企业打造一个放心、安心的交易环境。

  建立了企业会员库和评审专家库,每次评标前都由系统自动“抽取”专家,避免人为干扰;建立网上招投标系统、保证金信息化管理系统等“九大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防止公共资源交易内部人员泄露信息问题,系统在网上报名阶段就实施“高度保密”;组织开评标活动开放日活动,邀请新闻媒体、聘请特邀监督员等全程参与,亲身感受,全面推进招投标工作政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