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14.10.2017  03:24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优先,加快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强化组织保障 夯实筑牢绿色发展基础

   一是注重学思践悟。 省委常委会、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工作,提出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准确把握规划引领协调推进的总体要求。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就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推进长三角一体化作出系统安排。举办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专题培训班,着力增强践行绿色发展的思想行动自觉,确保全省长江经济带发展沿着正确方向行稳致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省直相关部门参加的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建立信息报送、通报督查等多项工作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定期考核督查,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

   三是细化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安徽实际,将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总体要求、战略举措和各项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落实,研究出台《安徽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

  强化生态优先 全力打造长江流域绿色发展先行区

   一是强化生态优先战略政策保障。 印发《关于扎实推进绿色发展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实施方案》,重点推进绿色美好家园建设、绿色产业培育、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生态保护建设、污染综合治理、生态文明风尚塑造等6大工程建设和皖江、淮河、新安江、巢湖流域示范创建。印发《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统筹水资源保护和科学利用、深化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加强重点领域治理、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长江岸线资源有序开发和保护、推动绿色循环低碳产业发展6个方面重点任务。印发《安徽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生态环境领域的改革任务和举措,构建了系统完整的安徽特色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修订《全省县域经济振兴发展考评办法》,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相关指标考核,推动10个县(区)获批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9个县(区)获批升格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二是深入开展环境保护“五项专项行动”。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中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沿江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沿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长江沿线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专项检查等5项专项行动。 抓好突出问题专项检查。 出台《安徽省开展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中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针对沿江沿线水污染防控、垃圾治理、码头整治等问题开展系统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抓好沿江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 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推进整治工作。省有关部门每月对整治工作进行现场督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旬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加快推进沿江非法码头拆除,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扎实推进规范提升、生态复绿等工作,严防死灰复燃。 抓好沿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 出台《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完成长江经济带范围内化工企业基本情况摸底,并组织抓好整改落实。 抓好长江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 组织力量重点检查摸清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要湖泊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现状,找准存在问题,依法抓好整改。 抓好长江沿线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专项检查。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成自查和交叉检查,对照检查出的问题,认真做好整改落实。研究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水资源管理,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三是突出抓好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 全面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压实水质改善责任,省市县层层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加强化工企业污染防治,对化工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体检”。加强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完成全省117个县(区)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搬迁、关闭2000多个养殖场和小区。推动种植业清洁生产,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和秸秆综合利用。加强船舶码头污染防治,推进全省船型标准化,拆改老旧运输船舶,加快船舶生活污水处理或接收设备改造。 促进水生态环境修复。 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8个国家和省级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15个水环境优美乡村试点建设。完善生态保护规划条例,出台《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安徽省长江经济带森林和自然生态保护与恢复规划(2016—2030年)》等。划定林业生态保护红线,正式公布全省四条林业生态保护红线。开展水生种质资源保护,先后建立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5个,全省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达到28个、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8个。全面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 加强水资源保护。 划定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将“十三五”时期的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分解到县级行政区。全面推进落实河长制,全省16个市、105个县(市、区)以及21个县级经济开发区全部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大部分县乡还将河长制延伸到村。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出台《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将水源保护的区域从城镇扩展到农村地区,加强备用水源建设。大力推进节水减排,落实《安徽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2016-2020年)》,分区域提出了“十三五”节水措施。加强宏观用水控制,公布《安徽省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名录(第一批)》,以火电、钢铁、纺织染整、造纸、石油炼制等高耗水行业为重点,实施百家企业节水行动。

   四是加强长江岸线资源保护。 根据国家《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安徽省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在国家划定的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开发利用区等四大功能分区基础上,结合我省长江岸线资源禀赋、保护及开发利用现状,将长江岸线按使用功能进一步细分为生态保护区、水工程区、农业生产区、旅游开发区、跨江设施区、城市建设区、工业布局区、港口设施区等八类。通过岸线使用功能细化及规划主导用途导向,进一步强化长江岸线功能管理及用途管制。

   五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建设。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出台《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和《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责任体系,切实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完善联防联控机制。 印发《关于加强跨市界水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全省签订跨界联防联控协议25份。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与浙江省正式签订新一轮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得到了中央财政的持续支持。参照新安江模式,在大别山区开展了生态补偿工作。积极配合国家研究长江经济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提出长江沿线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的河段、岸线、区域、产业及相关管理措施。

   坚持绿色发展加快构建综合立体

  交通走廊和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加快构建综合立体交通走廊。 综合交通网络能力显著提升,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初步建立。以合肥为中心的快速铁路网主骨架初步形成,至2016年底,全省铁路营业里程达到4223公里,其中快速客运铁路1403公里。“四纵八横”高速公路主骨架加快形成,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取得历史性进步,农村公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全省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9.8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4543公里,一级公路3833公里。干线航道通航能力显著提升,支流航道建设持续推进,主要港口建设进一步加快,芜湖港成为我省首个亿吨级大港,全省高等级航道里程达1428公里,港口吞吐能力达5.1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能力119万标箱。机场布局进一步完善,全省通航民用机场达到5个。

   二是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近3年累计实施自主创新重大项目150多个,开发新产品、新装置、新工艺近1000项。着力打造技术和产业、平台和企业、金融和资本、制度和政策等四个支撑体系,出台“三重一创”、科技创新等9个“10条”政策。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成功获批,省院联合领导机构正在加快组建。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揭牌成立,成功举行量子保密通信京沪干线技术验证及应用示范。研究出台支持建设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若干政策,合肥物质研究院牵头建设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稳态强磁场实验装置通过国家验收。合肥先进光源、大气环境立体探测实验研究设施已经中科院内部方案论证。加快环巢湖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相关发展规划正在修改完善。 大力推动“三重一创”建设。 出台《安徽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管理办法》,2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3个重大专项、3个重大工程和1个重大实验工程加快建设。在全国率先立法保障新兴产业集聚发展,颁布实施了《安徽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推进合肥高新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 强力推进制造强省建设。 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专项行动,组织编制技术改造投资导向计划。实施先进制造业发展“一号工程”,江淮大众新能源汽车合作项目加快建设。实施质量兴省战略,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促进工业产品质量和品牌的全面提升。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构建以技术中心为核心的企业创新体系。

以优异的发展改革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原标题:着力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编辑:杨杨
省环科院参加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学术论坛
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环保局厅
省环科院参加长江经济带相关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调研
为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相关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环保局厅
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打造绿色发展的“黄山样板”
     近年来,黄山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强烈意识,秉持“保护生态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真抓实干,全市主要生态环境指标保持全国一流水平。2014-2016年,大气环境质量位居全省首位,PM10年均浓度连续三年保持下降;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完成率位居全省第一;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并改善,全市地表水达标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新安江、太平湖、阊江出境断面水质均稳定达到Ⅱ类地表水标准,境内无劣Ⅴ类地表水。截至今年9月底,黄山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高达98.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