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策群力真情救助 让流浪乞讨人员温暖过冬

16.12.2014  12:34

  流浪乞讨者虽然人数极少,但党和政府始终关心他们的衣食冷暖。寒冬又至,让流浪乞讨人员温暖过冬,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全社会要群策群力——

   分类救助送关爱

  12月10日,冬雨,清冷。在滁州市琅琊区创业南路上,一个淡黄色建筑组成的小院落里却暖意融融。这里是滁州市救助管理站。走进站里,扑面的温暖不仅来自供暖设施,更来自工作人员对受救助人员的浓浓爱心。

  “每个进站的流浪乞讨人员,我们首先要登记信息并做一次体检,然后分类救助。”滁州市救助管理站站长吴斌告诉记者,按照“先救治再救助”的原则,要将身体有恙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医救治。工作人员一般通过看、查、问等方式甄别流浪人员身份,对身体状况较好,能找到住址等信息的,联系当地救助站,及时送其回家;对年老、年幼或者残疾无认知、无表达能力,无法查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也无法查明其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救助管理站会上报并给予临时安置。

  走进救助站的一间流浪乞讨人员宿舍,记者看到墙面、地面干净,厚厚的被子铺叠整齐,没有任何异味,房间里还装有电视和空调。吴斌告诉记者,入冬后,救助站已经将所有床铺都换上了厚被子,检修了空调等取暖设施,还加强人员力量,妥善照顾流浪乞讨人员,“饭菜都专门制作,随时加热”。

  在救助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一间卧室,脑瘫儿“高高”正在看动画片,一见到吴斌,他就口齿不清地闹着要巧克力。“高高”2013年初被好心人送进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至今没有查出他的身份、住址等有效信息,连“高高”这个姓名也是临时起的。因为脑瘫,“高高”没有生活自理能力,负责照顾他的彭阿姨不仅要伺候他吃喝,还要随时帮他清理大小便。

  “民政部门对未成年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特别重视。”滁州市民政局福利科科长訾雪梅介绍,救助管理站不仅在生活上照顾他们,还积极开展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行动,“送流浪孩子回校园”,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 “每个进站的流浪乞讨人员,我们首先要登记信息并做一次体检,然后分类救助。

  ——滁州市救助管理站站长吴斌

  ● “救助管理站不仅在生活上照顾未成年人,还积极开展关爱行动,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滁州市民政局福利科科长訾雪梅

   救助体系有“短板

  “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离不开公安、城管、医疗卫生等部门的协作支持,但有时协作并不顺畅。”滁州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王建忠深有感触地说,虽然国家及我省对救助早有“联动巡查”“首接负责”等明确规定,但许多部门仍认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是救助管理站的事”,存在配合不积极的情况。

  巧合的是,记者在采访中就亲历了王建忠所述情形。当天上午11时多,凤凰东路派出所将一名流浪乞讨人员送进滁州市救助管理站。救助站工作人员发现,该流浪乞讨人员有醉酒迹象,“按规定,警察应该先将刘某醒酒或送至定点医院检查”。

  “流浪乞讨人员的安置对救助管理站来说,是个棘手问题。”蚌埠市救助管理站站长门建林以老年流浪乞讨人员安置为例,细述了棘手的原因。公办敬老院床位紧张,老年流浪乞讨人员很难住进去;民办养老机构收费较高,且管理不完善,救助站有顾虑。部分救助站想自建安置点又没有政策支持,而政府统一采购的社会服务往往又不能充分满足救助需要。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中央每年都下发专项资金。“救助不愁没钱,却愁有钱不能花。”皖北某市救助管理站站长告诉记者,一方面,下发的专项救助资金常常闲置结余;一方面,一些救助项目缺乏资金支持,嗷嗷待哺。主要原因是财政、民政两家对中央专项救助资金规定的使用范围理解不同,如救助站教育矫治未成年人时需要购买电脑,但财政部门认为电脑属设备设施,不属于中央专项救助资金的使用范围,不给拨款,“救助管理站只能‘望钱兴叹’”。

  “随着救助工作的发展,救助管理站专业人才配备越来越跟不上。”滁州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胡青云特别关注未成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他告诉记者,很多未成年流浪乞讨人员都有心理问题,对他们的救助离不开专业心理咨询人员,但由于人员编制等方面的限制,救助管理站基本没有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此外,医生、专业护理人员等都缺少。

  ● “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需要全社会的关爱与帮扶。

  ——滁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

  ● “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需要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制度并强化执行。

  ——蚌埠市救助管理站站长门建林

   社会协同聚合力

  “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牵涉面广,涉及部门多,需要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制度并强化执行。”门建林认为,要进一步完善以民政部门为主导,公安、财政、城管、卫生、交通等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合作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特别要完善运行监督机制,“对不作为的部门要有惩处措施”。

  “当前,部分救助规定还得细化,才更具可执行性。”皖北某市救助管理站站长表示,在政府购买服务、安置流浪乞讨人员时,不能“一刀切”“大包办”,要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特殊性出发,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让救助管理站根据实际“按需购买”。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使用方面,民政、财政等部门不妨联合制定出资金使用明细目录,避免对使用范围的理解偏差,让资金使用更加灵活有效。

  社会力量参与救助,需要积极引导。“我们站是滁州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我们鼓励有爱心的大学生当救助志愿者,来救助管理站开展志愿服务。”吴斌告诉记者,滁州市救助管理站自2012年开始,不定期地联系滁州学院大学生来站里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教育、文娱、心理咨询等服务,丰富救助服务内容。在吴斌展示的资料照片里,记者看到了大学生们帮流浪乞讨人员梳洗,与他们聊天、玩游戏,教孩子们读书写字等场景。

  滁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流浪乞讨人员身处困境,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需要全社会的关爱与帮扶。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有利于及时发现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弥补救助管理站力量不足,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多元化、专业化的救助服务。同时还能进一步拓宽救助服务的途径和方式,形成群策群力的社会氛围,让流浪乞讨人员早日“回家”。

  ● “随着救助工作的发展,救助管理站专业人才配备越来越跟不上。

  ——滁州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胡青云

  ● “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离不开公安、城管、医疗卫生等部门的协作支持,但有时协作并不顺畅。

  ——滁州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王建忠

  ·面对面·

   不断提升救助服务水平 ——访省流浪乞讨救助指导中心主任胡前义

   问:我省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面主要有哪些规定?流浪乞讨人员可以获得哪些救助服务?

  答:2004年3月,省政府根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出台相应《办法》,为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提供了制度依据。2012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就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出台意见。去年以来,省政府连续两年将依法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纳入民生工程,将救助范围从城镇扩大到城乡。

  根据规定,对城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按实际需求和自愿、无偿原则,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和源头预防等救助服务。救助工作实行首接负责制。公安、民政、城管、卫生等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或接到群众反映有流浪乞讨人员的,应第一时间按规定实施救助。对患病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坚持“先救治、后救助、再结算”原则,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得到及时医疗救治。

   问:今年以来,主要采取了哪些救助措施,成效如何?

  答:根据省政府年度民生工程部署,今年以来我省大力推动流浪乞讨救助场所和网络体系建设。自去年启动建设的56个县级救助场所,今年6月底全部建成,目前基本投入使用,实现救助场所市、县级全覆盖。设立乡镇(街道)救助服务站1481个、村(社区)救助服务点16395个,安置救助引导牌17445个,确定乡镇(街道)、村(社区)救助管理信息员(联络员)18622人,覆盖率达98.2%。

  在扎实开展常态救助的基础上,各地针对炎热和寒冷天气带来的威胁,分别开展“夏季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截至11月,全省累计支出资金1.07亿元,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130415人次。其中,流浪未成年人3766人次,跨省救助2508人次。

   问:救助管理目前还存在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如何进一步提升救助服务水平?

  答: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近年来取得明显进步,但仍有需完善之处。如救助场所实现县级全覆盖后,新入职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尚有欠缺;部分救助管理人员对开展监护干预、预防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的认识不足,认为是管了不该管的他人家事。此外,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动力不足,特别是专业人员参与较少,影响多方合力的发挥。

  明年,省流浪乞讨救助指导中心将强化队伍建设,对新建的56个县级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继续指导各市县救助管理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创建申报,努力实现服务管理水平与硬件设施条件的同步提升。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尽快出台省级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总体指导方案和实施意见,加大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力度。

  ·得失谈·

   织好救助“安全网

  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事关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随着救助服务场所和网络体系建设快速推进,特别是救助理念从管理向服务的根本转变,我省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的维护愈加有力。仅今年相关救助资金支出已过亿元。

  救助工作虽然高效、得力,但源头治理亟待加强。除去一些以“跑站”为生活方式的职业乞讨者外,许多流落街头、居无定所的流浪乞讨人员,确因生活遭遇这样那样的困难。他们或因不了解政策而未能及时申请救助,或因获得的救助不足以帮其彻底摆脱困境,而需要反复救助。只有以更大力度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特别是对流出地未认真履行救助职责的部门、人员予以严肃追究,才能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不再反复外出流浪。

  由于流浪乞讨人员流动性强,仅靠专门的救助机构巡查,力量毕竟有限,远远不能满足主动、及时救助的要求,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助必不可少。对患病急需救治的救助对象,卫生部门更是责无旁贷。目前,多部门联动机制初步建立,但实际运行仍存在诸多问题。记者在采访中,就曾遇到医院不愿收治患病流浪乞讨者的实例。由于绝大多数救助对象维权意识薄弱,一旦相关部门推诿卸责,事情往往不了了之。在明确部门分工的情况下,如何落实责任,健全问责机制,制度设计者无疑应当认真考虑。

  提升救助服务水平,场所等硬件设施是基础,服务理念和专业能力是关键。在硬件“突飞猛进”的背景下,专业力量不足、业务技能欠缺等软件“瓶颈”逐渐凸显。一些救助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来源复杂、性情各异的救助对象缺少耐心,工作方式偏向管理而非服务的现象并不鲜见。在强化内部管理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同时,民政部门和救助服务管理机构还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委托等方式,引入社工机构、心理咨询机构、护理机构等专业力量参与,提供更为专业的救助服务。

  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体现社会公平和价值关怀。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救助服务管理才能不断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才能减少饥寒冻馁之忧,从而使民生保障“安全网”愈加坚实,确保“网底”不破,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不受冲击。

  ·微话题·

  本报法人微博12月11日发布的话题“如何让流浪乞讨人员温暖过冬?”,引起广大网友热议,现将部分网友观点摘录如下:

  薛智之0616:流浪乞讨人员处在社会的“最底层”,需要政府、社会、民众伸出友善之手,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撑下,采取“兜底”行动,并建起长效救助机制。

  湖南女子学院张闻骥建筑工程师:各部门应联合起来,积极协商拿出方案,给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住所和一些必要的物质援助。同时,要呼吁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就会让他们这个冬天过得暖意融融。

  网民委员魏绍军: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是政府责无旁贷的责任,同时也是需要全社会共同伸出援手才能做好的工作。政府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第一时间把需救助人员妥善安置。社会爱心人士也要伸出援手,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

  苏懿谅谅谅: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可以结合物业、环卫等部门,为他们提供一份工作。比如,小区环境巡查、车辆停放的监督或者当小区环卫工等。

  菏泽新志:首先对流浪人员进行统计,这一点可以结合社区进行;然后加以区别安置,能找到家属的最好,找不到家属的应由民政福利部门暂养。对于恶意“乞讨致富”者应该严厉打击。

( 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朱胜利 汪国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