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审判唤回迷途少年

01.09.2016  22:04
 

  安徽法院网讯  8月25日上午,我正在办公室内写一份判决书。电话突然想起。“俞阿姨您好,我是小张,我考上大学了,今天收到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是您给了我新生,我将喜讯第一个告诉您,谢谢俞阿姨……”。

  听到电话,我激动的语无伦次,连声说:“好、好、好……”。

  放下电话,我的思绪回到两年前。

  2014年5月,年仅15岁的小张就读于宣城市某中学高一(1)班,一个周末的下午,小张从乡下回学校的途中,丢失爸妈给的几百元生活费,想起每天在田地里辛苦劳作的父母挣几百元的不易,小张不敢告诉父母丢了生活费的事。

  没有钱一个月的生活怎么过呢?小张决定到街上弄点钱“度过难关”,于是携带一把水果刀来到市区一家游戏卡充值店里,乘店内没有其他人,小张快速掏出水果刀威逼店老板赵某取钱给他,赵某夺刀反抗,导致手被划伤,小张害怕逃离现场。

  很快公安机关在教室内将小张抓获。

  接手这个案件,我为小张一时冲动犯下的错感到惋惜。一名高一的学生仅因为丢失生活费而实施抢劫,这是对法律和生活的太过无知。为了教育挽救失足的青少年,我带着书记员多次走访小张的学校、家庭、以及所在的村委会,了解小张平时的表现、学习、生活等情况。

  小张是一个乐观的男孩,平时表现一贯良好,学习成绩处于中上游。眼前这个虽长的高高大大,但一脸懵懂无知的少年有挽救的希望。我决定通过审判来救救这个孩子。

  于是我来到被害人赵某处,赵某因为小张的抢劫行为受伤,且精神上受到一定的刺激,见到我,情绪有些激动,要求惩处小张。我耐心的与赵某沟通,平复他的情绪,在指出小张违法犯罪的同时,让他理解一个未走上社会的未成年人如果“坐牢”,将给他人生带来阴暗,如果给他机会,可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何不给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赵某被我的真诚劝说打动,在小张的父母赔偿赵某经济损失后,赵某对小张的行为予以谅解。

  是否能够继续学习将决定小张今后的人生道路,为了小张能够继续上学,我多次与宣城市某中学沟通协调。学校同意在小张不受羁押的情况下可继续学习。

  庭审中,我对小张进行了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法庭教育,小张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我一定好好学习,考上理想的大学,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弥补我给家庭和社会造成的伤害……

  开庭时,小张的父母反思了自己对孩子的教育,因家庭负担较重,整日为生计奔波,没能花精力对孩子进行管教,有时在精神上给了孩子过多的压力。表示今后将多花时间与孩子沟通交流,做孩子的朋友,告诉他做人的道理。

  在我的努力下,小张因犯抢劫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

  宣判后,小张又回到熟悉的教室。但我仍牵挂着这个孩子,定期对他进行帮教回访,了解他的学习和思想动态,给他鼓励和鞭策。2015年10月,小张被市中院依法裁定特赦,解除了社区矫正。

  小张的电话让我欣慰,这孩子没有辜负我的期望。看着我的审判能够唤回一个迷失的少年迷途知返,找回自我,这是我作为法官最大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