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向社会公布 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示

08.11.2014  10:13

        晨报讯 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我省在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同时,决定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

        8月份以来,省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进行了清理规范,编制了《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通过采取保留、取消、缓征和降标等措施,重新确定了将在省级或全省实际执行的涉企收费项目,并明确了服务责任和监管责任,以进一步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

        据悉,《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征求意见稿)已在安徽省政府门户网(http://www.ah.gov.cn/)、安徽物价网(http://www.ahpi.gov.cn/)公示,公示期7天(11月7日-13日)。社会各界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实名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晨报记者 余佼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