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召开“百日清欠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

08.08.2018  17:50

为了将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落到实处,推动省社投资企业健康持续发展,降低总公司资金风险,8月6日,省社召开“百日清欠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省社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张海林主持会议,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吴良斯作动员部署讲话。省社领导崔继华、魏邦余、唐庆明、秦武、曹斌,省社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财会、内审部门负责人,省社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及参与此项工作的经办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社监事会副主任秦武宣读了省社印发的《关于开展“百日清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独立核算单位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两个文件。

吴良斯在讲话中指出,对外债权逾期是近几年省社投资企业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已严重影响部分企业正常运营。新一届党组成立后,对此高度重视,开展“百日清欠专项行动”迫在眉睫,意义重大。

他强调,清欠工作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方案》明确这次列入清欠重点的是已依法起诉的应收款项、尚未起诉的逾期欠款、尚未逾期但出现异常状况等6种情况的应收款项。企业要对纳入清欠重点范围的应收款项逐笔逐户进行整理核对,参照相关合同和协议,查清各笔应收款项发生的事由、时间、对象、经办人、审批人、部门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及客户目前的相关情况。要对每笔款项发生的合理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将核查结果按照方案要求及时上报省社清欠领导小组。二是明确目标,制定方案。省社“百日清欠”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各企业列入清欠重点的各项应收款项截至2018年7月末余额合计为基数,“百日清欠”期间累计清收回的款项要达到基数的20%以上(含20%)。并强调,这是底线目标,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提高目标基数。要围绕目标确定清欠重点范围和清欠责任人,编制“百日清欠”计划任务明细表。三是扎实推进,确保实效。对于金额大,影响恶劣的欠款,企业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带头清收,做好示范。对于一般欠款,要按照清收方案,由相关人员予以清收。各企业清欠领导小组要做好人员调配和督促工作。在开展“百日清欠”期间,省社领导小组将赴有关企业检查“百日清欠”工作的落实与进展情况;省社督导组将深入所督导的每家企业,掌握情况,研究问题,加强指导,帮助协调,督促各企业按时完成清欠目标。各企业可以参照省社做法具体布置落实。

他要求,各企业在清欠工作中要精心组织,注重实效: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负责人要做到带头清欠,主动作为。成立清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二要明确责任主体。省社投资企业是独立运行的法人主体,是清欠活动的第一也是唯一的责任主体。各企业特别是企业负责人要高度树立责任意识,本着对事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股东负责、对工作负责的态度,努力推动清欠工作取得实效。三要准确填报数据。对于清欠行动及省社最近下发的《关于开展省社企事业单位投资设立的独立核算单位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填报的材料,各企业要认真填报,主要负责人要严肃认真对待,对企业填报的材料严格审核,并对报送材料和有关数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四要形成长效机制。专项行动持续百天,清欠工作却需持续推进。专项行动结束后,清欠工作即由专项行动转为日常重要工作。

张海林在总结讲话中就如何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特别是吴良斯主任的讲话精神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迅速传达,统一思想。二是要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三是要严格要求,狠抓落实。四是要完善制度,强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