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水利改革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3.07.2014  05:02

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水利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是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对此高度重视,提早谋划,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自6月份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先发和委员会负责同志分别带队,先后分赴六安、池州、滁州、宿州、蚌埠、安庆、芜湖、宣城等8市11县(区),就水利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总体感觉,“十一五”期间,我省大江大河治理和水利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巨大,“十二五”水利改革发展的规划鼓舞人心,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委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做了大量工作,“十二五”开局之年的水利改革发展形势喜人。但存在的问题也令人印象深刻,大力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刻不容缓,任重道远。通过调研,深切感到以下几个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一、思想认识弱化,需要进一步强化党政一把手的工作责任

近年来,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往往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增加GDP和财政收入上,对于发展水利这一牵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命脉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地方领导认为,水利工程建设点多面广,投入太大,政府目前没有财力和手段解决,采取等等看,缓缓干的办法,缺乏过去大干水利的信心和决心。有的地方领导认为,政府把大江大河治理好就行了,农田水利是农民自己的事,政府不能大包大揽,采取听之任之的办法。有些基层干部认为,兴修水利是国家的事,应该国家拿钱,基层财力困难,无能为力,采取不管不问的办法。

兴修水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级党委和政府责无旁贷。关键是要解决好认识问题,切实转变观念,进一步强化对加强水利改革发展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强化对实施“水利安徽”战略的深刻理解,千方百计解难题,集中力量抓推进,实现水利事业的优先发展,跨越发展。各级党政一把手要真正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出全力,具体抓,多出真招实策,多拿真金白银,多办好事实事。要建立责任明确、分级负责、环环相扣、层层落实的工作责任制,确保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规划设计滞后,需要进一步做好水利建设的顶层设计

我省虽已编制了水利建设规划,各地也编制了一些单项规划,但还不完善,不系统。单项规划多,综合规划少,区域规划多,流域规划少,规划的超前性不强,引领作用不明显。规划滞后,加上水利建设投资主体多元,盲目建设,重复建设现象比较突出,有的水利工程缺乏配套,效益低下,建而无用。我省中小河流有280多条,大多数未做综合性规划,更谈不上系统治理,一些河流防洪标准低,一遇大暴雨,往往险象环生。

临渴掘井固然必要,未雨绸缪应做得更好。规划是实施“水利安徽”战略的首要问题,必须做到统筹规划、科学规划,树立一盘棋思想,作好顶层设计,搞好全区域、全流域规划布局,做到一张图、不换图,长期坚持做下去,必见成效。在制定规划时,要科学确定水利发展的长远目标、建设任务、投资规模,统筹兼顾流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江南与皖北水利发展,综合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关系,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分层次推进,促进水利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加快编制各项水利专业规划,完善水利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的执行,督促政府部门各项水利投资、社会投资严格按规划进行水利建设和管理,实现系统治水、节约用水、科学管水。

三、大、小水利脱节,需要进一步调整水利建设的基本思路

小水利建设与大水利建设脱节的问题,在我省表现较为突出。随着国家一大批重大水利工程的相继实施,长江、淮河得到有效治理,大中型病险水库得到除险加固,大中型河流防洪排涝能力显著增强。但农田水利等小水利仍在“吃老本”,仍是“短板”。全省塘坝工程完好率只有30%,机井完好率只有60%,旱涝保收农田面积只有58%。基本农田水利设施标准低、配套差、老化失修、功能锐减。碟子塘、锯齿埂、断头沟在农村普遍存在,蓄水能力大为降低。调查组在一个县了解到,该县目前塘坝蓄水能力7100万方,较30多年前减少4000万方。近年来持续干旱的事实告诫我们:毛细血管不畅,水利大动脉的作用必然弱化,小水利往往发挥大作用。

治水是一项系统工程,单一的工程措施解决不了治水问题。新形势下的治水工作,必须遵循水的自然规律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兼顾好地区、流域的治水需求,协调好蓄水、泄水、调水过程,安排好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推动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在治水思路上,必须坚持“一大一小”两手抓,两手硬。“一大”,就是继续抓好大江大河干支流治理,加快引江济淮、引江济巢等骨干水资源配置工程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等建设。“一小”,就是突出小型水利建设,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田排灌能力,尽快解决渠道末稍“最后一公里”不畅问题。

四、资金投入不足,需要进一步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投入机制

近两年,虽然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增幅较大,但与水利建设欠账与管理实际需要相比,还只是杯水车薪,直接用于田间地头的农田水利资金更少。农村税改后,组织农民投工投劳的老政策不能用,“一事一议”的新政策不适用,各级财政投入跟不上,社会融资渠道不通畅,农民投工投劳减少所带来的投入缺口尚未弥补。跨村、跨乡、跨县水利工程缺乏投入主体,没有投资渠道,县乡财力有限,建设需求与资金投入极不对称,面上工程几乎无钱开展,小型工程几乎无钱管护。

水利的公益属性决定其必须以政府投资为主导。要明确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要责任,公共财政在水利投入中的主导作用。按照省委1号文件提出的“力争今后10年各级财政年平均水利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的要求,今后10年中央和全省各级财政每年对水利的投资将达到200亿元。目前资金缺口尚大,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一定要下决心保证这个投入重点,确保水利建设急需。建议我省在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时,为便于计算,将土地出让收益10%改为直接从土地出让金毛收益中提取2%-3%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同时,建立水利建设与管理投入新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逐年加大各级财政投入,积极整合相关部门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鼓励群众投资投劳,形成中央、地方政府、社会和农民共同投入新局面,解决水利建设与管理资金严重短缺问题。

五、管理体制不顺,需要进一步健全现代水利的保障体系

长期以来,在水利系统和一些地方、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一些水利工程因条块分割,管人、管事、管资产相分离,导致权责不清、管理粗放、效率低下。部分水利工程分类不清,性质不明,导致管理单位事企不分,公益性水管单位社会效益难以发挥,经营性水管单位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农田水利设施建、管、用脱节,农民管不了,集体不愿管,政府管不到,平时无人管,坏了无钱修,“一年建,二年坏,三年基本不通水”。中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人员不足,经费匮乏,运行不良,效益衰减。供水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大锅水”没有成为真正的“商品水”。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不健全,我省1261个农业乡镇中,有37%的乡镇没有水利站,有8%的农业乡镇没有水利员。

实现水利科学发展,必须健全现代水利管理、维护和服务保障体系,把水利工程性质搞清,产权搞明,责任搞实,实现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按章理事。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推进水务管理一体化,“多龙管水”矛盾大,“一龙管水”效果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要重点向中小型水利工程延伸,通过成立农民用(管)水协会、健全村级水管员队伍、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探索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长效机制,保障中小型水利工程健康运行。切实深化水价改革,发挥水价的市场调节作用,促进节约用水。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加快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利站建设,早日实现全省农业乡镇全覆盖。

六、推进机制不活,需要进一步构建水利建设的考核激励机制

调研发现,水利建设,尤其是小型水利建设很难持续推动,往往是急用才建、毁了才修,主要原因是工作推进机制不活,各方面兴修水利的动力不足。一是地方政府缺乏压力。对小型水利项目,向上争取资金有限,自身筹资困难,且工程效益在正常年景难以显现,即便几年不搞水利建设,也不会被追究责任。二是农户缺乏动力。种粮比较效益低,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加上农村土地流转日益加快,使水利工程的受益主体不断变化,农民群众投入水利建设的积极性不高。三是社会投资缺乏活力。水利工程的公益性质,导致社会资金投入大回报少。准公益性水利工程因产权制度改革不到位,社会投资的收益预期难以确定,影响投资积极性。

水利不是形象工程,却是真正的政绩工程。必须建立完善水利建设与管理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大干水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省、市政府要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将水利改革发展实绩纳入对市、县政府的考核范围,并与干部任用、项目安排挂钩。要创新水利项目立项办法,实现公开、透明、竞争立项。市、县政府要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工程质量,建立运行管理机制,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建设,良性运行。采取民办公助、股份合作、委托管理等形式,吸引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公益性或准公益性的水利建设与管理。对按照规划建设的社会投资水利工程项目,明确其产权和收益归投资人,对社会兴建的节水灌溉工程,明确其享受与集体经济组织同等补助政策。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先干后补、多干多补、不干不补,激励农民兴修农田水利,让农民真正把农田水利建设当作自己的事来做,在农田水利建设中得到实惠。

 

(推荐单位: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信息来源:安徽省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