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召开贯彻落实《慈善法》培训会议

06.05.2016  12:03

      5月5日,省民政厅召开贯彻落实《慈善法》培训会议,全省各市、县(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长,厅机关全体公务员共300余人参加培训。厅党组书记叶露中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超英主持会议。

      培训班邀请北师大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教授、民政部社会福利司慈善处副处长尹冬华博士进行授课。王振耀教授围绕《慈善法》与中国民政事业的机遇与挑战,分别从开辟善时代、慈善法的国际背景、慈善法的中国依据三个方面,全面阐释了《慈善法》对我国经济社会和民政事业发展的深远影响。尹冬华对《慈善法》具体条文进行了分类梳理,逐条解析,并着重强调了在《慈善法》环境下民政部门的主要职责。

      在听取两位专家的授课后,叶露中书记指出,通过两位专家的授课,我们对《慈善法》在理念、概念认识上又有了新的深化。《慈善法》丰富和发展了慈善的内涵,《慈善法》的颁布和施行将实现慈善事业责任主体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并开创了一个慈善事业推动经济发展的新阶段。这是《慈善法》颁行的重大意义,必须认识和领会。

      叶露中书记强调,《慈善法》的颁行,对整个民政系统既是重要机遇,也是重大挑战。我们民政系统的全体同志,必须以紧急备战的状态,行动起来,迎接挑战。首先要加强学习培训,今天的培训只是一个开端,下一步,各地都要展开各类培训、研讨,在培训形式上作进一步拓展,并积极向党委、政府进行汇报。其次,各地都要强化制度、办法的准备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各厅属单位都要提高思想认识,从制度建设层面,有的放矢,为9月1日《慈善法》的正式施行做好制度准备。各市民政局负责同志要立足实际,抓好《慈善法》的宣传工作,力争让《慈善法》成为社会各界人人皆知的法律,为《慈善法》的施行做好舆论准备。

      叶露中书记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狠抓《慈善法》的贯彻落实。当前,我省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美好安徽的关键时期,坚持依法行善、以法促善,是加快推动我省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大力推动美好安徽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民政部门要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慈善领域各项配套政策和促进措施,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对照《慈善法》认真梳理各地现有的政策措施,与《慈善法》不抵触的,继续抓好落实;与《慈善法》不一致的,及时修改完善。对《慈善法》有规定而我省尚无措施的,及时研究制定配套措施规定,积极开展先行试点制度措施创制。弘扬慈善理念,传播慈善文化,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加快形成健康有序的慈善生态格局。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兵和厅机关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出席培训班。

 

上报单位:福慈处
信息作者:福慈处